牙醫性騷女病患 停業7個月
【大紀元9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至中新北市13日電)新北市衛生局今天表示,蘆洲區1名牙醫去年5月假借按摩,對女病患性騷擾,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1年;衛生局依「醫師法」規定,審議後懲處牙醫師停業7個月。
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股長謝宜芳表示,被性騷擾的女病患,去年4月到牙醫診所就醫,期間向醫師表示有腰痛問題,醫師告知可以幫忙治療,帶女病患到診間旁邊房間平躺,以雙手按壓胸部,並將內衣取下;15分鐘後,女病患察覺有異,趕緊著衣離去。
女病患事後提告,今年1月經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依「刑法」第228條第2項「利用機會猥褻罪」,判決牙醫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定讞;新北市衛生局依「醫師法」規定,經醫師懲戒委員會審議,決議懲處這名醫師停業7個月。
不過,衛生局副局長林金富表示,這名牙醫師不服停業7個月的懲處,已向行政院衛生署申請覆審,目前正在審理中;在覆審結果出爐前,牙醫師仍能繼續執業。
衛生局呼籲,民眾到醫療院所看診、進行身體檢查,可要求護理人員或親友陪伴,涉及身體隱私處的檢查,可向醫師詢問目的和必要性,也可以拒絕;就算同意檢查,過程中若感到不適,也可請醫師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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