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禁廣告效果 台藍委擬禁商店展示菸品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2年10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台灣有超過3成的超商業者違法販賣菸品給青少年,同時有6成2的未成年高中職學生買菸時不曾遭到拒絕,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擬提案修法,禁止商店公開陳列菸品;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及教育部均表示,樂觀其成。

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去年「青少年學生吸菸行為」調查,曾抽菸的國中生有32.7%會自己買菸,其中高達58.8%買菸時,不曾因為沒滿18歲遭店家拒絕;高中職學生則有62.8%,不曾因未成年遭店家拒售菸品。調查並發現,國、高中生最常取得菸品的管道就是便利商店。

只容許公布菸品品名、價格清單

王育敏指出,目前各大超商皆將菸品的外觀圖樣,公開展示在收銀櫃台正後方,這是種「廣告」作法,容易刺激消費者的衝動購買慾望,加上消費者仰望或正面直視的角度,會成為青少年經常性的刺激與誘惑,因此她將提「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明訂販賣菸品之場所,禁止菸品以實體或圖樣的方式展示,只容許店家公布菸品品名、價格清單等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的資料顯示,2001年至今,包括冰島、泰國、愛爾蘭、挪威等國家,已明訂禁止菸品公開展示,王育敏表示,禁止菸品公開展示已成國際潮流,台灣也該跟進。

國健局衛生教育中心主任馮宗蟻表示,對修法樂見其成,國健局每年稽查商家超過10萬次,從民國98年(2009)至今已對106家商家開罰,收得106萬元罰款。商家違反展示菸品規定或賣菸給未成年人,將依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呼籲商家不要觸法。◇

(責任編輯:宇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