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港海難事故調查委員會半年後交報告

【大紀元2012年10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十一當天導致39人死亡的南丫島海難事故,行政會議星期二同意成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計劃由法官出任主席,委員會將在成立後六個月提交報告。

行政會議在海難過後召開第一次會議,同意用《調查委員會條例》,即香港法例第86章之下,成立一個法定、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來調查這次事故。職責範圍,包括確定事故的起因、評估載客船隻的安全和監管制度是否有漏動,並在有需要時提出建議,防止日後再發生同類事故,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說:「調查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是非常廣泛的,主要是就導致2012年10月1日在香港海上發生的撞船事件進行一個調查。委員會成立後,可以廣泛地要求在有關事項中取資料、報告,來方便他們這項研訊,當然亦可以傳召證人來提供證供。」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宣佈成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十一海難事故起因(攝影:潘在殊/大紀元)


由於法例上的規定,正式的調查委員會要決定了委員會成員的人選,才會正式通過行政會議來成立,林鄭月娥說正積極物色一位有高度公信力的人士擔任這個委員會,「委員如果多於一位,主席都是法官,我們現時都是循著這個方向來找這位人選。如果要找法官而又要有海事知識的相信有一定難度」。她希望短期內能完成這項工作。

她又期望委員會成立後六個月可以提交報告,並指不會與現行其它部門的調查工作發生衝突,「香港警務處已經就著刑事方面作調查,而且已經拘捕了七名兩條船上的船長跟船員。海事處已經成立了一個專責小組,由他們的一位助理處長領導,也在做調查。我相信兩個調查的報告或者他們發現的其它有關問題,可能也要往後在調查委員會裏面來研究。」不過她強調委員不會追究民事或刑事責任。

今次事故中,39名死者來自32個家庭,除了社署提供心理輔導,政府準備透過關愛基金,為死難者家屬提供經濟援助。

另外,公民黨候任立法會議員陳家洛去信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提出休會待續議案,要求立法會就南丫島海難,作出積極跟進及即時行動。他認為,今次是四十一年來最嚴重海難,市民對事故起因、責任及調查工作極為關注,立法會需要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