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圖:中華民國女兵員額比率擬放寬
【大紀元2012年1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台北報導)中華民國國防部長高華柱19日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女性官士兵在軍中的發展專案報告並備詢,他表示,軍中女性員額比率當初限制不合理(8%),未來募兵制過程中,會要求承辦單位放寬作法。
據國防部的書面資料,早在北伐時期,國軍護理工作隊就有進用女兵,自1991年開始擴大招募女性專業軍士官班;1994年起三軍官校、國防管理學院及中正理工學院也開始招收女性正期學生、2006年更開放女性志願役士兵入營,目前國軍全軍女性軍、士官及士兵人數已有1萬5千餘人。
[[13]]
國防部女青年工作大隊
據瞭解,1949年3月由陸軍總司令孫立人將軍於大陸各地招募女青年400餘人分批來台,成立於屏東(阿猴寮),初名女青年訓練大隊後更名女青年工作大隊 ,隸屬陸軍訓練司令部。1956年12月女青年工作大隊增招200餘人,屬國防部政工部隊之一;工作範圍包括碉堡據點訪問、普通話教學、軍歌教唱、心戰喊話等。
[[11]]
1996年7月1日,女青年工作大隊縮編併入政戰總隊,成為政戰總隊第三大隊。2005年7月1日正式解編,原隊員由政戰總隊分配至隊上其他單位,繼續執行國軍政戰工作。
[[4]]
高華柱表示,國軍女性人力現在一萬五千餘人,占國軍志願役現員約11.5%、募兵編制員額的7.7%,女性在國軍各層級中已具舉足輕重地位,有歷練至高階將領,也有擔任主官和主管職務,如聯兵旅級的政戰主任、大隊長、海軍艦長、飛行員等,在歷次戰演訓及救災任務中,她們的優異表現國人有目共睹。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王信龍表示,國軍女性人力在各軍種中擔任的職務,以後勤職類最多,軍官以指揮管理為主、士官為後勤職類、士兵則以通資職類居多,在部分以往只由男性擔任的官科(專長),如步兵、砲兵、憲兵、陸戰隊、航空、航輪、飛彈等,現均已有女性官兵任職。
[[15]]
落實性別平權
高華柱說,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法規的頒布,以及行政院指導下,國軍積極推動各項性別平等工作,未來將在兼具戰備任務遂行及照顧袍澤前提下,逐年提昇國軍女性相關人力運用比例,以落實女性人力進用及發展規劃。
1979年12月28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簡稱CEDAW),該公約確立規則保障婦女在政治、法律、工作、教育、醫療服務、商業活動和家庭關係等各方面的權利。
中華民國國於今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國防部表示,國軍為落實CEDAW公約理念,同時使「募兵制」工作推行更順利,也致力從法規、實務等層面,在營區內設置如女性休閒活動區等設施,逐年編列預算興建女性官兵營舍,以及改善既有營舍生活設施,希望強化官兵同仁對性別主流化觀念的正確認知,建立兩性良好互動的工作環境。
(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