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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119救護車 北市要收費

【大紀元1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6日電)台北市消防局今天表示,8日起針對指定救護車載送至「非」急救責任醫院,以及「未」赴急診室檢傷掛號者進行收費。

消防局緊急救護科表示,收費標準依照台北市「救護車設置機關(構)救護車收費基準」計算,由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和消防局組成「緊急救護審核小組」,針對個案逐案審查,確定為濫用119救護車個案將寄送繳款單。

但消防局也強調,新的做法絕對不會影響一般民眾緊急救醫權益,民眾有胸痛、突然發生意識不清,或昏迷,以及重大創傷等緊急醫療狀況,儘快撥打119送醫,不需負擔任何費用。

緊急救護科指出,台北市「金鳳凰專責救護隊」在1999年成軍後,所使用的救護車都是熱心民眾或公益團體所捐贈,13年來消防人力增加不到200名、救護車增加10輛(成長不到20%),但救護出勤次數成長約200%。依統計,自1999年起累計至今月11月,消防局所屬救護車已出勤超過137萬次,平均每2名台北市民就有1名曾撥打119申請救護車。

少數民眾因酒醉、行動不便或閃到腰等理由撥打119,使得勤務量暴增。對於濫用119資源,多數台北市議員也認為,政府的免費服務不宜為少數且非正當使用民眾濫用把持,進而延誤緊急傷病患就醫。

今年起衛生局針對149位使用救護車送醫次數10次以上的「救護車高使用者」,進行個案訪視和轉介。

經過3個月努力,前10大不當使用者中,有7位不當送醫頻率已明顯下降。其中1位在2011年1至11月叫救護車高達86次的個案,經轉介後今年完全沒有不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