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鎮長」涉案兩億將受審 騙取拆遷補償
【大紀元2012年02月19日訊】北京市順義區李橋鎮原鎮長李丙春,涉嫌利用職權便利貪污拆遷款達3800餘萬元,另外挪用公款的數額更是達到1.78億餘元,如果罪名成立,他將成為京城最大的貪腐鎮長。下週,該案將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
23萬受賄牽出巨額腐敗
據《新京報》消息,李丙春曾任順義區李橋鎮鎮長、黨委書記。因涉嫌受賄23萬餘元,於2010年10月案發。經過辦案人員調查,發現在不到兩年時間內,李丙春涉嫌貪污高達3837萬餘元的拆遷款。
據稱,2006年至2007年間,李丙春利用職務便利,在機場南線高速公路項目、京平高速公路項目拆遷過程中,先後騙取拆遷補償款1010萬元和860萬餘元,並據為己有。此外,李丙春還將北京甄氏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本應退還給李橋鎮政府的2000萬元拆遷補償款私自截留,收入腰包。
挪用公款1.78億
2006年6月至8月間,李丙春指使李橋鎮招商科孫七十,以鎮政府招商引資為由,擅自決定從李橋鎮鎮轄村、鎮屬單位借出土地補償款等公款6600萬元,轉入由李、孫二人共同控制的北京美麗迪商貿中心後,借給北京甄氏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進行營利活動。
此外,李丙春還先後從鎮政府、鎮轄村、鎮屬單位借出公款6筆逾億元,這些款項大多轉入李、孫二人控制的公司用於營利。在挪用公款罪名的指控中,涉案數額更是高達1.78億余元。
據瞭解,孫七十作為同案將一起出庭受審。
(責任編輯: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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