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跨欄杆撞人致昏迷 男遭訴

【大紀元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張姓男子去年間在晚上衝出家門倒垃圾,行經某停車場時,以小跑步跨過欄杆不慎撞倒行經的徐姓婦人,導致徐婦因頭部重創至今昏迷。北檢今天偵結,依過失重傷害罪嫌,將張起訴。

起訴書指出,20歲的張男去年3月14日晚間9時左右從住家出門趕著倒垃圾,行經台北巿文山區某停車場附近,小跑步跑跳跨過欄杆時,以身體猛烈撞擊行經的61歲徐姓婦人;女方因亳無防備也來不及反應,仰身倒下撞擊地面,導致頭部外傷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水腦症等腦部重傷害,且至今仍深度昏迷。徐婦的弟弟控告張男。

檢方偵辦期間,張男表示,碰撞前,他沒有發現被害人,現場完全是黑的,他沒有用小跑步跳過欄杆,也未跑或跳。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檢察官依醫院診斷證明、照片及員警工作紀錄簿等資料,認定張男應注意行進間的安全,且依當時情形又非不能注意,其過失行為與被害人受傷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嫌,將張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