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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法庭判盧旺達群體滅絕犯終身監禁

【大紀元2012年04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時曉萍芬蘭報導)3月30日,芬蘭赫爾辛基上訴法院以群體滅絕罪判處盧旺達牧師弗蘭科依斯•巴扎蘭巴(Francois Bazaramba)終身監禁。

據《赫爾辛基日報》報導,法庭聽取了64名證人的證詞,並重新審查了8個證人的作證錄像片。

巴扎蘭巴的律師表示,他們將向芬蘭最高法院上訴。目前,巴扎蘭巴已經在芬蘭被關押5年,他一直否認參與1994年的盧旺達大屠殺。

事件回放:早在2010年6月,芬蘭東新地(Uusimaa)地區法院就給巴扎蘭巴判決了終身監禁。理由是,他曾積極參加盧旺達的種族屠殺。法庭認為,他曾經策劃屠殺無數圖西族人,培訓殺手,提供武器。在1994年春天盧旺達胡圖族極端分子對圖西族人和胡圖族溫和派施行的大屠殺中,應當對多達25000人的生命負責。巴扎蘭巴於2003年以牧師的身份定居於芬蘭,2007年起被羈押。但他在地區法院判決後一直上訴。

這個案件在芬蘭廣受關注,因為這是芬蘭第一次動用「普遍管轄權」審判群體滅絕罪犯。「普遍管轄權」是針對人權罪犯,無論罪行發生在哪一國,其它國家都有權受理以及追訴。「普遍管轄權」另一個著名的例子是,2009年11月西班牙法庭決定受理對江澤民、薄熙來等五個中共首領的起訴,罪名是在迫害法輪功信仰群體中犯下群體滅絕罪行。

(責任編輯: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