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澳洲2/3法律畢業生未從事律師工作

【大紀元2012年0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文竹墨爾本編譯報導)一項調查顯示,在完成學業四個月後,幾乎三分之二的澳大利亞法律系畢業生未從事律師工作。

據墨爾本時代報報導,2011、2012年畢業的1313名澳洲法律系畢業生參加了這項調查, 他們中64%的人目前沒有從事法律專業工作。

拉籌伯大學(La Trobe University)本科負責人希瑟•肯丁(Heather King)認為,法律事務公司容納不了澳洲31所大學的所有法律學生。他說:「事實很明顯,40-50%的法律學生不會從事傳統的法律工作。」

肯寧女士還認為法律學位給予了學生們研究、寫作和解決問題的一系列技巧,使他們能適應更廣泛的工作。她說:「律師事務所不提供培訓的崗位,那裏有激烈的競爭,促使學生們在思考怎樣使自已未來的職業更有創造性。」

SurviveLaw.com網站的總編凱瑟琳•克羅斯利(Kathryn Crossley)認為,許多法律專業的學生並不渴望成為律師。她說:「大型商業律師事務所的內部競爭總是很激烈。儘管沒有做具體的研究,但我可以指出,相當數量的法律畢業生不從事法律方面的工作,並不是因為他們找不到,而是因為他們不想從事這種工作。」

聯邦政府已經取消了對高校招生人數上限,但今年澳洲法律專業的招生量從7135人下降到6890人,總體上下降了3.4%。這種下滑可以部份地解釋為高校正在推廣法學研究生及博士學位。一些澳大利亞的法律專業正在像美國和加拿大一樣,逐漸地從提供本科學位轉變為提供研究生學位。

隨著越來越多年齡較大的學生進入法學院,更多的學生可能會對未來的職業生涯路徑更加清晰。「但是,高中畢業後直接進入大學法律專業的學生–特別是學習雙學位的, 經常對以後要走的路感到困惑,」克羅斯利女士說,「相當數量的公司強調法律專業的畢業生要有相關經驗,會令這類學生不知所措。」

許多學生在校時致力於學術,但最後他們無緣成為律師。26歲的阿拉納•史密斯(Alana Smith)2009年畢業於莫納甚大學法律系,現在任職一家公共政策機構的諮詢師。她最初的理想是成為一名人權律師,但不久發現自已缺乏對行業重要細節的關注意識。

前高等法院法官和人權倡導者邁克爾•柯比(Michael Kirby)的一番話促使她重新思考職業生涯,她表示:「柯比法官說一個很好的人權律師,一定要熱愛法律和立法,我不是這樣的人。我在難民署做過實習生,但感到了沮喪。因為我意識到所學的東西並不是用來改變世界的最佳方式。」

不只是澳洲才發生法律專業畢業生離開法律界的趨勢。美國哈佛大學法律系畢業生羅伯特•克瑞森(Robert Kurson)曾追查從1990年畢業的法律系校友,發現只有不到一半的人在律師事務所工作,並且有四分之一的合格律師已經不再從事律師工作。◇

(責任編輯: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