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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廠盡地利 設太陽能發電

【大紀元8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9日電)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今天表示,為了善加利用充足的日照,在中區污水處理廠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預計年可發電逾7萬度。

「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已公告施行,要求造價在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公有建築和工廠類等新建築都要落實綠建築或增置太陽能發電系統,鼓勵公民營業者響應,共盡保護地球的責任。

中區污水處理廠位在旗津區,日照充足,水利局說,爭取到營建署約新台幣1400萬元的補助款,已在污水廠的放流站屋頂建置太陽能光電板,預計年底可以完成並開始發電。

水利局估算,這套太陽能發電系統,每小時發電量約為57.96峰瓩 (kWp),每年最高可發電度數約7萬1928度,每年約可為污水廠節省電費約15萬元。

水利局指出,中區污水廠年用電費超過1億元,太陽能發電量雖有限,但具有節能的示範作用,未來將視效益再擴大設置。

中區污水廠日污水處理量約75萬噸,最高處理上限約95萬噸,主要負責高雄市中心區的家戶污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