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政治

18大前公安副局長集中落馬 周永康面臨被清算

【大紀元2012年09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綜合報導)在最近約一個月時間裏,廣東、浙江、湖南等地多名公安局副局長先後落馬或受審,引起廣泛關注。公安副局長集中落馬,中共中央黨校反腐專家林喆對此表示,副職落馬應該好好追究其背後的「責任人」,即使不在位了,也要理清責任。近來,外媒頻頻報導,中共18大政治局常委9變7成定局,政法委必出局。有分析認為,18大前,已悄然開始整肅地方公安局,而他們背後的最大責任人是作惡多年的政法委書記周永康。

「應追究一把手責任」

8月份的一個月來,大陸多地公安局副局長頻頻「落馬」,引發輿論關注。查閱這些公安局副局長的履歷可以發現,他們大多長期從事政法工作,新華社報導稱他們是「老政法」。

針對多地公安局副職集中落馬,中共中央黨校反腐專家林喆教授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管好副職,是『一把手』的責任。」上級對下級有監督責任,「不能說自己沒事就行了」。

「查實一個貪官,應該刨根問底,好好追究一下他背後的『責任人』。」林喆說,誰提拔的、誰管理的、誰監督的,「不僅要追究在任者的責任,還應該往前追,即使已經不在崗了,也要理清責任。」

公安局長兼政法委書記大權獨攬 難逃問責

大陸作者花玉喜撰文表示,此番落馬的數名官員都是公安副局長,按常規多少副局長權力應受制於正局長,副局長權力根本不能一手遮天。那麼,他們何以能任意違法亂紀橫行無阻?這些年來,公安系統官員普遍高半級配備,大多公安局長兼任管理公檢法的政法委書記。政法委這種疊床架屋的設計,使公安系統官員一權獨大,有操縱整個司法權力。

文章說,這種設計不但違反公檢法互相制約制度設計,而且公安部門權力越大腐敗越嚴重,公檢法之間制約監督機制因政法委越位干預而失效。負有對公安系統監察職能的檢察院無不受制於同級公安局。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教授曾明確說,政法委書記與公安局長互兼損害司法部門的獨立辦案是不爭的事實。

公安局副局長紛紛出事,民眾也在質疑,副職上面還有局長,與一把手沒有關係?如果沒有一把手在背後撐腰,怎麼會使黑社會組織橫行多年?

還有大陸人士表示,那麼多公安副局長落馬,不是小事,很值得注意。每當有公安局長出事、落馬或者判刑,離不開給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離不開給犯罪份子「擺平」逃避法律的懲罰;離不開買官賣官等等。他們的做法,都是百姓最為痛恨的,也是百姓最難以承受和接受的。因此每有公安局長落馬,都會在當地或者全社會上引起不小的轟動。

花玉喜的文章表示,這些公安副局長落馬了,那麼,作為一把手的公安局長呢,他們何以安然無恙?如果說他們沒問題,不會帶出這樣的腐敗隊伍?是局長們的後台硬還是另有緣由?人們期待拔出蘿蔔帶出泥。

周永康18大下台 政法委無常委席位

1999年,中共開始鎮壓法輪功,中共政法委被進一步定位為「各級黨委領導、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長,使得檢察院、法院的獨立辦案、獨立審判時常受到干擾,多年來一直飽受詬病。

自今年2月,前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逃美領館觸發中南海政治海嘯,被國際媒體曝光聚焦的幾件大事都直指幕後黑手政法委,周永康作為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都難逃干係。

3月26日,全國政法委書記在北京集中培訓,中共高層重新規定政法委的職責,削弱了周永康的權力。

繼之前大陸部份地區政法委換血被削權,今年7月初,大陸又有23個省級政法委書記不再兼任公安廳(局)長。外界認為,這更證實了政法委被削權,周永康失勢。

中共最高權力重新分配的18大臨近,周永康18大後必下台。海外媒體連續報導,18大政治局常委人數將從目前的9人減少到7人,基本已成定局。而「9變7」意味著,主管政法和文宣的位置在18大後將出局。

多名公安副局長集中落馬或被判刑

9月3日,江西省九江縣公安局原陸姓副局長因受賄罪一審被判5年。

8月26日,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何靖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這也是近年來廣州公安系統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何靖是廣東德慶人,1984年就加入公安行列,在近30年的時間裏,他曾在多個區縣擔任公安部門「一把手」,兼任政法委書記。

8月25日,湖南湘潭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蔡亞斌因行賄受賄,一審被判12年。

8月20日,浙江衢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蔡建明因涉民間集資案件被調查;8月17日,浙江台州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原副局長張文聰承諾幫逃犯刪除網上通緝令,受賄4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8月13日,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唐建華因涉嫌受賄罪,被重慶市檢察院批准逮捕。8月9日,寧波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賀富昌一審被判死緩。

(責任編輯: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