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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賺招生財 台全教總促修法

國立大學須至少回繳2成招生收入至校務基金 致校方超收報名費 教育部擬取消回繳規定並建立收支透明機制

【大紀元2013年0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目前大學推甄在升學道路上已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許多高三學生甚至一次報名6個科系,不少第二階段的報名費最高還需繳交1,500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指出,依「國立大專校院辦理招生試務工作酬勞支給要點」規定,各校辦理招生考試時,必須將收入總額的20%回繳給校務基金,讓大學在制定報名費時預先超收,等於是把學生當搖錢樹。

由於有招生試務撥繳校務基金的結餘「不得低於」收入總額的20%的規定,等於強迫學生多繳20%的報名費。全教總22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行政院應取消每次招生考試收入結餘規定,並建立收費項目標準。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指出,甄選報名只是篩選學生入學的資格,並非已是該校的學生,學校並未提供任何教育服務,卻把其結餘歸入校務基金內,實在令人無法理解,形同政府與大學聯手把考生當成搖錢樹,大賺不合理的招生財。

外界批「多錢入學」

因為各系甄選入學的報名費從0元到1,500元不等,如果學生報名5系,幾乎等同於高中生1個月的飲食費用。尤其目前經濟不景氣,大學生背負學貸的情形下,恐加深社會對甄選入學為多錢入學、多元負擔等看法。

若依系組、招生人數及預計第二階甄選人數來看,若以每人每系收費1,500元,可推估102年國立大學在此階段招生的經費收入約達5,300萬元,若提撥20%到各校校務基金,大學校務基金約有1千萬元入帳。

每年大學辦理各項招生本應做好收支平衡,不過全教總副秘書長兼高中職委員會主任委員林金財說,就算出現盈餘,因為作業上不可能退還給考生,所以才會存回校務基金,如果行政院要求各校至少得繳回20%,反而會對大學形成壓力,以致事前提高報名費金額。

取消結餘 考生每科省300元

如果行政院能撤銷結餘規定,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集體協商暨法務中心副執行長林清松提到,以上措施所減少的經費可優先用於調降大學各類入學考試報名費,每一考生每一系可節省300元,若一考生報考6系均同樣金額,可節省1,800元。

全教總呼籲,政府不能帶頭大賺招生財,應取消結餘規定,並建立收費規範,請公、私立大學檢視試務經費,非必要性的支出由學校編列支應,以避免各校隨意漫天喊價,變相從學生身上剝削。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門委員朱俊彰回應,教育部已和行政院人事總處等機關協調,目前傾向取消撥繳20%。他指出,大學訂定報名費以「收支平衡」為原則,但有時難以預估報名人數多寡,才會規定有結餘必須繳回校務基金,「而非變成學校的私房錢」。

不過各校系招生方式不一,就算是書面審查,參與人數、審查程序也可能大不相同,很難有一致標準。目前仍開放大學自訂,但金額高低要有一套能說服人的理由,教育部也在研擬建立收支公開透明機制。多數大學不會刻意把報名費訂高,有些學校辦招生都呈現虧損狀況,因此就算修改規定,也不太可能馬上降低報名費。◇

(責任編輯:宇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