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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現況與奧巴馬醫療改革ObamaCare

【大紀元2013年01月30日訊】通常,有病時,病人要先看家庭醫生或全科醫生診治,若家庭醫生認為需要時,轉介給專科醫生去診療,若屬重病或其他疑難不明病症時,可能專科醫生再轉介到大醫院。

病人本身或他的僱主支付醫療保險費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付款給醫療服務的提供者,包括醫生、醫院、家居照護機構、療養院、或藥局。

醫生決定病人該接受何種治療、治療程度、以及該到那裡去治療。醫療費用通常由醫療服務提供者單方面決定,保險公司雖有審核機制,但除特殊情形外,一般說來,保險公司都只是單純的支付醫療賬單。

顯然,醫療服務提供者及保險公司,主導了醫療的收費,欠缺很有效的制衡監督力量,對醫療服務提供者及保險公司來說,他們都是收取的一方,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成本並不是他們的問題,這就是美國醫療費用年年高漲的道理。

醫療保險現況

目前在美國有85%保險的人有醫療保險。經濟條件好的人,每月支付很昂貴的醫療保險費,有機會去找許多很好的醫生,得到較好的醫療照顧,而且不管他們在那裡,他們都可以擇優就診,不受限制,所有的醫療費用都由保險公司來給付。

中等經濟條件或有工作的人,可能會有醫療保險,但他們為了減輕保險費的負擔,通常都會選擇承擔較高額的自付款,以降低醫療保險費,必須接受一些醫療限制,僅能到指定的醫生及醫院那裡去看病。

殘障或收入較低的人,若符合政府免費醫療服務規定,因為有聯邦Medicaid計劃在照顧,他們看病、吃藥、手術、住院完全免費,他們沒有醫療保險的問題。

有些人雖有工作,但僱主又沒有提供醫療保險,因收入未達到能夠接受低收入醫療保險制度和醫療補助的標準,不能申請Medicaid﹔又因種種原因,致家庭收支入不敷出,付不起昂貴的保險費,沒有醫療保險。

有些年青人,因年紀超過22歲,未能包括在他們父母的醫療保險內,他們又自恃年輕體壯,相信自己用到醫療照顧的機會太少,認為付高額買醫療保險並不合算,不願買醫療保險。

有些僱主因逐年增加的醫療保險費,或因企業規模的緊縮,無力負擔員工的醫療保險費,只好放棄再為員工提供醫療保險。況且,大部份的僱主,都只提供員工本人的醫療保險,員工家人的醫療保險,必須由員工本人全額負擔。

2008年後,很多人因失業而暫時失去醫療保險,後來,即使再獲健保,也因以前已有某種嚴重宿疾,保險公司為減少支出,拒絕為這些有宿疾的員工再投保,或增加這些員工的自付額的額度來阻止,或限制這些員工醫療受益的上限,強力防止這些有宿疾的員工再納入保險。

有一些非法移民,因身份問題,無法融入美國醫療保險系統。總之,全美國約有4,600萬人沒有醫療保險。

老年人醫療保險

在 美國滿65歲起,就可以拿到紅藍卡,享受 Medicare Health Insurance 的照顧。老年的醫療保險,分成Part A(醫院費用)、Part B(醫生費用)、Part C (Medicare Advantage, 將醫院與醫生費用整合)、及Part D (藥品費用) 四部分。

一般在美國有工作記錄的人,不用付Part A的保險費,但是每年要隨MAGI收入的高低,支付不同的Part B保險費。

2012年,一般人每月須付Part B保險費 $99.90美元,若每年 MAGI收入超過 17萬以上,就得付的更多。MAGI收入超過 $428,000的,每月要付Part B保險費353.60美元。

至於Part D的費用,因各人情況而異,一般都有所謂「Donuts Hole」的問題。當一年的全部藥費總額在2,830美元以前,通常會先有一些優惠折扣,自己只需付一小部分藥費,等到你全年自付的藥費超過4,700美元以後,才能再得到優惠折扣。所以,藥吃多的老人,最好要另外買Part D的保險,以涵蓋高額藥費的支出。

在華人聚居的地區,有Part C的計劃,老人參加私人醫療保險公司,像加州的嘉聯醫療、紐約的牛津醫療、第一保健醫療、安保健保等都是。這些私人醫療保險公司,都屬於所謂Medicare Advantage(MA)的計劃,是民營版的Medicare,代替美國社會安全局,提供老人Medicare的服務,他們承包醫療業務,整合醫院費用、醫生與門診護理費用,專為老人來解決這20%差額的問題,並提供許多額外的福利。

一般來說,因為以服務及營利為目的,這些民營的MA計劃,都比聯邦的Medicare更為有效率,但相對的,也對老人選擇醫生及醫院,作一些必要的限制,以控制醫療開銷。

因為美國社會安全局的紅藍卡,所提供的Medicare服務,只負擔老人80%醫療開銷,老人若沒有參加MA的 Part C 計劃,萬一住院時,自己須負擔20%的差額。為了解決這 20% 的開銷,經濟許可的人,可以參加一個Medicare Supplemental Insurance Plans,每月每人再付三、四百元,除了解決這個20%醫療費用差額外,同時,也可能會得到較好或自由度較高的醫療照顧。

醫療問題的原因

美國的醫療費用支出,2004年時佔GDP的16%﹔而2010年,美國的醫療費用支出,卻增為佔GDP的17%,醫療費用的上漲,超過經濟增長速度,給經濟發展帶來很大壓力。

美國醫療費用年年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醫療訴訟多且費用驚人,令醫療單位疲於應付。打這類官司是美國律師最賺錢的業務。為此,美國醫生、醫院、及藥商,年年付出高額醫療賠償,令他們膽顫心驚。同時,這些醫務單位及人員,每年都得付出高額的保險費用。

醫療單位為避免因對患者狀況不明而誤診,或延誤正確醫治時機,在降低被告的機率考量下,不得不對病人作各種可能不是很必要的檢查,造成醫療資源浪費。

另外,那些沒有醫療保險的人,一旦有病,只好到醫院的急診室排長龍。依據1986年「緊急醫療救治與勞工法」規定,醫院不能拒絕醫治。他們可能大都在填寫一大堆表格之後,就可免費受診。現在各醫院急診室,總是人滿為患,等候耗時,讓真正急症病人未能即時醫治。醫院為消化這些「免費就診」負擔,只有將這些未收的費用,轉嫁到其他人身上。

美國的醫療技術與設備,雖是世界頂尖,但醫療體系也造成看病貴、保險費貴。美國醫療費用,平均每人每年8,233元,是其他先進國家的二倍。

通常,就是一個小病,但到了醫生那裡,經過繁複的程序,最後帳單總是動不動就是上千元。

部份醫療單位行政管理鬆散,系統欠缺效率,少有適當監督制衡機制,造成醫療成本浪費,醫院再將這些成本轉嫁給病患,保險公司只有藉增加保險費來支應。

很顯然的,要解決醫療費用問題,就得先解決醫療訴訟問題及加強醫療行政管理,而醫療訴訟的問題,又是來自美國民事索償制度有所謂Punitive Damage的概念,若民事訴訟制度不改,或醫療糾紛解決程序未能通暢有效,醫療成本可能只會繼續增加,或居高不下。

因民事訴訟律師大多是民主黨的盟友,民主黨不願牽動民事訴訟的律師,只有強行推出全民健保,設立公營化健保,由納稅人來負擔沉重的醫療費用包袱。(李銘正會計師事務所 718-460-9618)

(責任編輯:王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