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週2宗奪命意外 滑雪安全需自知
【大紀元2013年01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伊鈴多倫多報導)滑雪無疑是加拿大冬天一個最受歡迎的運動之一。冬季一到,家庭成員齊出動,到滑雪勝地,飽覽冬季自然景觀之餘,翱翔雪山,充分享受滑雪的刺激和快樂。不過,從12月至今,兩周內,加拿大安省內已經發生了兩起滑雪死亡事件,這無疑讓滑雪這項冬季熱門運動蒙上了陰影。
繼12月28日,1名16歲少年在安省杜蘭區Uxbridger 滑雪場(Lakeridge Ski Resort)滑雪時遭遇意外,頭部遭重創,送院後不治死亡。元旦日當天,1名48歲男子於安省藍山(Blue Mountain)度假村正於平穩滑道(Tranquility Run)滑雪時,發生意外死亡。
滑雪好玩,刺激、浪漫,然而滑雪運動本身有一定的風險,安全是滑雪最重要的環節。專家認為有兩點尤其需要注意的,第一就是初學者一定要經過培訓才能上場;第二點就是滑雪時一定要佩戴合適的頭盔。
對於初學者來說,,摔倒以後甚至要站起來都是一件困難的事情。不要期望不經過指導,就可以自己掌握如何控制速度及轉彎。
初學者一定要經過一定的練習,學習必要的滑雪技巧。因此,初學者一般要先參加課程或者接受有經驗的人培訓,懂得如何控制速度、躲避物體、轉彎、保持重心平衡,才可以開始嘗試。首先要在低坡度山上反復練習,實際體驗這些滑雪技巧。
最好結伴而行,忌獨自一人去一些陌生的滑雪場滑雪。在滑雪場發現滑雪裝備不合適或有問題,應及時跟工作人員聯繫,並及時更換,以確保安全。
初次滑雪經歷驚險
3年前的聖誕長假,艾莉與一幫要好同學相約,去距離多倫多大約2個多小時車程的藍山(Blue Mountain)滑雪。當時艾莉剛好17歲,她和另一個同伴李小姐一樣,2人從未有過滑雪經歷,其他同學大多數都有過1次以上的滑雪經驗。
艾莉一行來到租用滑雪器材的地點。這裡提供的滑雪器材,一種是滑雪橇,另一種是滑雪板,還有滑雪桿。如果自己沒有器材,就需要從滑雪場租用。租用雪橇、雪靴及滑雪桿這些滑雪用具,價格大約30元。
該滑雪場也給初學者提供教練,手把手教初學者,課程費用不需要另付,也沒有時間限制。學會以後可以選擇其他滑雪道。
兩個從沒有滑過雪經驗的人,以為滑雪看起來不是甚麼難事。艾莉和李小姐首先來到初級道,初級道坡度約45度,她們在這裡玩了大約半個小時,覺得很有意思。但是,看到那些在高級道玩的人更來勁,艾莉覺得自己好不容易來一趟,留在初級滑雪道滑雪很單調,很悶。
於是艾莉與同伴搭乘纜車上山,隨大家一起上了高級滑雪道。高級道雪坡較長,坡度很陡,幾乎成90度的坡度。艾莉看著那些飛躍而下的滑雪者,很是羨慕。她穩了穩神,一躍直向山坡滑下去。
由於坡度太陡,速度很快,艾莉剛滑下去就失去了控制。她在空中打了幾個360度的彎,然後,頭觸雪地滾下去。因為兩個滑雪板又長又重,擱住了,滾得也不順利,大概就是半滾半滑,一直滾到山底下的平地。
好在滑雪場雪很厚,艾莉停下來以後,驚嚇加翻滾,她感到有幾秒鐘眩暈,腰和臀部感到疼痛,但不嚴重,估計也沒有受重傷,她想問題不大。直到第2天起床,艾莉發現腰和臀部各有一塊青紫瘀斑。這次驚險經歷導致她以後幾年時間都不敢去滑雪。
艾莉說:「滑雪確實好玩,看著別人在雪上飛來飛去,好像挺容易的,其實是需要技巧的。沒有一點滑雪技術,在初級道玩玩還行,絕對不能去高級道冒險。」
當時,艾莉在現場親眼看到好幾個人飛到那些用作天然雪道分界線的樹杈中。
滑雪運動開始前要做充分準備活動,做適應性練習,逐漸向高難度過度。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恐高症等疾病的患者不能參加高山滑雪運動;運動中要控制好情緒,思想集中,動作準確,不能冒進,選擇適合自己水平的雪道滑行;不能在雪道上休息,橫衝直撞,不能追逐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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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滑雪頭盔不合標準
(大紀元記者季薇編譯報導)滑雪要配備必要的裝備,頭盔被認為是滑雪必備的裝備之一。目前,加拿大衛生部鼓勵所有滑雪愛好者佩戴頭盔,以降低滑雪受傷風險。加拿大腦損傷協會(CSA)警告國人,進口和國內銷售的高山運動頭盔,均未達到加拿大標準協會設定的安全標準。
加拿大滑雪委員會數據顯示,高山滑雪愛好者戴頭盔人數呈上升趨勢。 2012年2月一項在線調查結果顯示,超過80%滑雪愛好者經常戴頭盔。但是,他們中很多人不清楚有頭盔安全標準要求,有些人買的是有CSA認證的打冰球的頭盔,有些人是買以時尚為主的頭盔。目前加拿大貨架上銷售的滑雪用頭盔,部分按照美國試驗與材料協會的標準製造,但這種頭盔按加拿大的標準則太大、太重和不美觀。
據CTV報導,戴著頭盔的16歲男孩滑雪時,騰空一躍,但未能平穩落地,結果死於頭部受傷。事故發生後,加拿大標準協會發言人Richard Kinar表示:「在加拿大,你不確定一頂頭盔符合何種標準。」
Kinar稱,在加拿大出售的很多頭盔,要麼是按照國際標準製造,要麼是進口。其中,國際標準沒有2009年加拿大標準協會制定的標準強大;更沒有任何措施以確保進口頭盔的安全標準。
Kinar提到,根據「危險產品法」,所有進口或在加拿大銷售的曲棍球頭盔必須符合CSA標準,而高山運動頭盔例外。他說:「我們可以在大約 18個月內擁有符合CSA標準頭盔,如果總理選擇這樣做的話。」 因為一項將休閒滑雪運動頭盔列入「危險產品法」的私人條例草案,已經被醫生出身的自由黨國會議員Hedy Fry提出過兩次。
Kinar建議,時下國人購買滑雪或滑雪板頭盔時,家長應該予以檢查,以確保頭盔從來一直沒有被損壞過。他說,針對單一影響設計的頭盔,即使從桌子高度落地,都有可能被損壞。
他還表示,父母應確保不買所謂的「保護帽(protective hat)」,其中一些產品不符合任何標準。他告誡說,標準絕對不可能看出來,除非頭盔已經在測試台上進行過測試。
(責任編輯: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