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台塑化劑案判賠120萬 消基會擬再上訴

【大紀元2013年1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灣台北報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15日表示,消基會幫助受到塑化劑風暴影響的民眾進行團體訴訟,消基會求償25億元,但新北地方法院宣判一審結果,只願意依消費者當初提供之購買證明所載金額予以賠償,最後判決總額僅約120萬元,消基會表示針對此結果會再上訴。

消基會表示,2011年5月爆發塑化劑風暴,不肖業者「昱伸」和「賓漢」違法添加塑化劑,販售給下游食品業者,造成消費者恐慌,但是法院對於其他任何懲罰性賠償,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等都被駁回,對這樣的結果無法接受,會再提上訴。

消基會祕書長雷立芬指出,塑化劑受害下游兩家業者「大漢酵素」和「統一」,向「昱伸」、「賓漢」求償,法院判定統一獲賠7千多萬,大漢酵素獲賠3千多萬,消基會義務律師盡心盡力對抗惡劣廠商,政府部門卻一方面花人民血汗錢協助消基會打塑化劑團體訴訟,另一方面卻在政府網站上扯後腿,公告塑化劑可排出體外,對人體無害云云,致使業者藉此規避其應負責任。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消基會接下「塑化劑」團體訴訟,希望能替消費者爭取合理的賠償,正式於2012年3月15日「世界消費者日」,替561位消費者,向37家業者提起告訴,但現在法院只判賠120萬,消基會實在無法接受這個結果,決定再提上訴。

消基會表示,消費者買到不良產品,退回物品拿回支付的費用是天經地義,其他精神賠償居然一毛都沒有,反觀統一等廠商,卻可以拿到幾乎全額的賠償,這對消費者來說極不公平。消基會強調,食品業者不能以一句不知道、不知情就可以交代,消費者更不會接受這樣的說法。◇

(責任編輯: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