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新聞(卑詩)

鑽戒禮物未申報 加華婦或被罰23萬元

【大紀元2013年11月02日訊】 (大紀元記者蘭馨溫哥華編譯報導)去年3月,張偌林(音譯)結束中國之行,返回溫哥華國際機場時,在便捷的自動邊界檢查站,申報了價值600加元的境外購買物品。但之後,張某被邊境服務人員帶到一邊,進行了第二次檢查。

  

海關人員發現張行李裡一枚戒指,上面鑲有小鑽石。張聲稱該戒指是舊的,海關人員打電話給張某在中國的丈夫,以確認她說的是否屬實。

  

而張某的丈夫表示他剛剛送給張某一個大的鑽石戒指。這促使張承認,她確實收到了一枚大鑽戒作為她此行的禮物,但表示並沒有把它帶回來。

  

然而,當海關人員再次重新檢查她的行李時,張從一本小冊子中,拿出了這枚大鑽戒,並承認是她丈夫給自己的禮物。這枚戒指被查收並鑑定,價值達258,060元。

  

星期三,在列治文省級法院,張承認逃稅罪名。她被罰30,515元。但張還將要支付給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另外一種罰款,罰金為被查獲物品價值的25%至80%,即64,515元至206,448元罰金。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提醒旅客,如實申報在加拿大境外購買的物品。依據海關法,違反者物品將會被查收和/或被起訴。◇

責任編輯: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