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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裝備流入地方警力是否合適?

【大紀元2013年0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漢民亞特蘭大編譯報導】喬州東南方的小鎮布魯明岱爾(Bloomingdale)人口不滿三千,但其警察局卻擁有強大的火力配備。亞特蘭大都會區的警方武器庫中,停放著裝甲運兵車。而卡洛爾 (Carroll) 郡的警察局,則有四支榴彈槍,隨時預備好萬一需要發射催淚彈或是小沙袋之用。

地方政府普遍經濟拮据之時,這些昂貴的軍用配備是哪來的呢?據《亞特蘭大憲政報》報導,這些是來自美國軍隊的剩餘配備,不多花地方政府以及納稅人一分錢。不光是喬州,全國各地大小警方都接收了這些配備。既然不多花錢,警方又需要武器,這應該是皆大歡喜。然而,有些人士仍然質疑,地方級警方為甚麼要接收這種戰爭部隊的武器。

布魯明岱爾的警察局總長派克(Roy Pike)說:「我們的警察有火力應付任何威脅,所以罪犯分子最好躲遠些。」他還說:「就是我們恃有這些裝備,才能避免真的派上用場。在我任內的20年間,我們從沒有動用過這些武器。」

從美國國防部的這個所謂1033計劃中,派克管理的警察局接收了一支可發射催淚彈的榴彈槍,兩支M14單發半自動步槍,還有兩支由全自動改為半自動的M16步槍。這項1033計劃始於1990年代後期,由國防部供應槍械、直升機、裝甲車、防彈衣、夜視鏡、監視器材、保護裝備,以及手槍和急救器材給各級警方。一些地方的警方首長說,如果他們必須花錢買,那他們覺得這些裝備大部份都不需要。但既然是捐給他們的,他們就留下了。

根據喬州公共安全部的最新統計,喬州600個大小各級警方共接收了二億美元的軍用配備。反對這項計劃的人士說,這是警察軍隊化的開始。克雷頓郡居民哈汀(LaShanda Hardin)女士說: 「我認為所謂軍用武器,就是該限制給軍隊用。如果警察局遇上了有那類武器的匪徒,他們應該就動員國民警衛隊。」國民警衛隊(National Guard) 是美國軍隊的一支預備役軍事部隊,由各州國民警衛隊組成。士兵身份為民兵,平常從事社會各階層的一般工作。遇有緊急狀態或天災,州長或國民警衛隊指揮官可下令召集警衛隊應變,但不能跟其它專責軍事作戰訓練的後備軍隊混同運作。

位於華盛頓的智庫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也認為,這項1033計劃應被終止。該研究所刑事計劃部主任林其(Tim Lynch)說,他們覺得這可能會造成軍事化部隊在不必要的情況下進入民間社區。「這是美國警方最駭人的趨勢,」林其說,「我們從前叫他們和平警官(peace officer),他們與一般民眾打交道都比較尊重,較有禮貌。現在已經不是那樣了,他們也開始採用甚麼軍事策略,而且與他們接觸的民眾被視為敵人。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之一,就是警察開始用軍用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