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港人民力量成員被判非法集結罪成

黃毓民、陳偉業批判詞斷章取義 偏幫警方 將上訴

【大紀元2013年04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胡悅寧綜合報導)4月29日,香港泛民主派人民力量四名成員黃毓民、陳偉業、陳志全,以及周峻翹,被控前年七一遊行後佔據中銀大廈對出行車綫。其中黃毓民及陳偉業各被判一項非法集結罪、一項召集非法集會罪及一項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獲准保釋候判;陳志全及周峻翹則證據不足,罪名不成立。

人民力量兩名立法會成員黃毓民及陳偉業,2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下月中判刑,二人或喪失議員資格。他們表明會上訴,批評判詞斷章取義、有針對性。

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判刑。陳偉業曾質疑裁判官有政治任務,被要求道歉,否則或被控藐視法庭。

黃毓民事後批評法官判詞斷章取義,偏幫警方,揚言會「上訴到終院」。陳偉業則解釋有關「政治任務」的言論只是在提問。

港府施政令民怨更深 港遊行集會激增

據保安局文件,去年全年因公眾活動被警方拘捕的有56人,31人被檢控;今年首兩個月被捕人數已達26人,12人被檢控。

另外,據《蘋果日報》報導,曾蔭權和梁振英兩任特首的施政令民怨更深,警方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警方處理大型群眾活動的紀錄,過去5年香港示威活動連年上升,去年破紀錄達 7,529宗,即平均每日超過20宗,08年則4,287宗。警方過去三年在遊行集會中合共拘捕557人,100人被檢控,定罪則46人,並曾5次以胡椒噴霧對付示威人士。警方又派警員攝錄遊行集會過程,一般會在31日內銷毀。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過往判處非法集結罪成的多涉及黑社會活動,近年或因個別示威者趨激進,使用有關條例檢控示威者個案增多。

科大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表示,近年警方嚴厲檢控示威者,無形中令人質疑是否有政治考慮,削弱法庭權威性,「對警方吹口哨都襲警罪成,會令市民覺得莫名其妙。」

警方過份控制 警民衝突加深

經常籌辦示威活動的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認為,示威活動增加,反映市民對政府和社會怨氣不斷上升,要以遊行集會表達。他表示市民的行動一直很和平,無影響社會,示威權利應該捍衞,但警方無合理理由下不斷加強壓制,很多衝突均因警方過份控制、阻攔產生,警方應設法協調市民的示威活動,而不是打壓。他認為籌辦示威活動的團體最需要與地區直接負責的指揮官聯絡,協調遊行路線和秩序安排。

日前四千多碼頭工人在長江中心遊行,事後警務處長曾偉雄表示,工人不肯遵守警方的指示,由行人路走到馬路上,並警告他們的行為不但阻礙交通,而且容易產生危險。工會負責人則指責警方故意將遊行人士的路線收窄,逼使他們走出馬路。

(責任編輯:李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