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東南

【亞城隨筆】前輪和後輪與兩輪和四輪

漢民

你知道你每天開的車有幾個輪子嗎?你說,當然是四個,又不是開大卡車?那你知道是哪個輪子在帶著車子跑嗎?如是對車有嗜好的人當然知道,但是許多一般的開車族未必清楚。在北美地區,汽車十分重要,所以多增加一些關於汽車的基本常識應是相當有益的。它不單是是能幫助自己買適合的車,遇到緊急狀況也可能較能應變;另外在維修汽車時,也較不容易被人唬住而吃虧上當。

汽車這種交通工具自從大量生產開始,到現在大約有一百多年了。在這整段歷史前半段中,大多數期間,特別是在北美,汽車主流是前置引擎、後輪驅動,就是引擎放置在駕駛前面,推進汽車的動力則由傳動軸傳導至兩個後輪。有人說,汽車的前身是馬車。馬在前面拉車,為甚麼早期的汽車會是後輪驅動呢?

汽車工業當時採用這種設置的原因,是因為較容易設計。前輪要負責轉向的主要功能,要再讓它們負擔推動汽車的責任,實在太複雜,因此後輪就挑起了推進汽車的責任。前輪驅動並不是沒人嚐試過,但是起步較晚,技術較不成熟。汽車工業整體,特別是在北美,沿著後輪驅動這條路走,經過了幾十年,技術也越來越純熟,也就成為規範了。

然而在歐洲,大概由於街道較窄小,而且需要較平價的車型,所以比較多汽車公司嚐試發展前輪驅動的車型。為甚麼這麼說呢?因為前輪驅動有能節省空間的好處,因此汽車可以造的小巧些。汽車引擎在前面,傳動的齒輪箱也在前面,就不需要一根粗大的傳動軸縱貫車身的底部,也沒有一個龐大的齒輪箱好像從車子前面硬要擠入車內空間一樣。另外,因為車子的重量也減輕不少,所以也節省汽油。

最著名的前輪驅動成功設計的典型例子,大概是1959年開始在英國生產的Mini了,整個車長才120吋(現在的Toyota Corolla約是178吋長)。類似Mini的小型車在歐洲越來越多,還有現在復古風中又回到美國的超小型Fiat 500的前身,都非常受歡迎。不過,在北美天寬地闊,而且戰後美國經濟發展蓬勃,所以人們一般對小車沒興趣,反而是喜歡所謂的「Muscle car」,尤其到1960和1970年間到達頂峰,車身唯恐不大,馬力唯恐不驚人。而日本的情況與歐洲較為類似,也是戰後從百廢待舉、民不聊生開始,所以汽車公司多從製造小車開始創業。(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