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縣教育產業工會爭取教師權益
【大紀元2013年05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21日在桃園縣議會議場外召開記者會,控訴桃園縣政府剝奪教師縣外介聘(調動)返鄉的權利,嚴重踐踏教師尊嚴!工會指責縣府硬拗!擴大綁約對象,死不認錯,罔顧教師權益,還指桃園縣政府的「菲律賓」行為!有幾位議員也出面關心,並承諾協助爭取,桃園教育局強調:一切依法,也顧及所有教師權益。
教育局表示:為了保障學生受教權及確保師資穩定,避免因教師流動率過為頻繁,而損及學生受教權於所作的規範。
教師甄選簡章皆事先公告,參加甄試教師均應明瞭簡章內容及條件,有關101年教師甄選簡章部分,20日已召開國小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討論,經過深入且詳細討論,結論係101年甄選63名之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皆為此規範之對象。
倘教師覺得權益受損,請依正常程序向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指出:桃園縣教師於上週欲參加桃園縣102年度縣外教師介聘,桃園縣政府以依據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第十條第一項第1點第1子項說明: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擇優錄取 63 名列冊介聘,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任教滿 3 年(以特殊身分考生報考者依本簡章附則第12、14條辦理),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或轉任國小、幼稚園各類教師,否決教師的申請案。
該會認為教育局否決的理由,不是扭曲事實,就是擴大解釋當初甄選教師的簡章內容。
該會認為:教育局原先以該教師所屬學校為偏遠地區學校為由,拒絕該教師進行縣外介聘,但經該會調查這些學校在桃園縣政府所記載資料為一般地區學校,並非偏遠地區學校。認為教育局扭曲事實、說詞反覆。
其次,該會也認為教育局擴大解釋、死不認錯,導致有五位101年度介聘至「一般地區學校」的新進教師遭到退件,無法完成積分審查,已讓教師權益嚴重受損。
該會措詞強烈認為,桃園縣政府行徑簡直與近日台菲事件中「菲律賓政府」的行為無異!—硬拗!死不認錯!
該會呼籲桃園縣政府應該立即承認錯誤,回歸簡章,回復這五位一般地區教師應有參與縣外介聘的權利!桃園縣政府若仍執意不改,該會將協助這些會員教師進行相關的救濟與訴訟!
(責任編輯:呂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