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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綠建築法規 2014年上路

【大紀元2013年09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為推動綠建築,台北市研訂〈台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預計民國103年(西元2014年)上路。未來公有新建築造價3千萬元以上,應取得合格級綠建築標章,私有新建築接受容積移轉、容積增加或高層建築物者,依增加容積大小應取得合格級、銅級、銀級綠建築標章。台北市都發局長邊泰明4日表示,公有建築棌強制規範,私有建築採獎勵,希望能逐步落實綠建築概念。

綠建築標章分為合格級、銅級、銀級、黃金級及鑽石級。公有建築除了3千萬元以上要取得合格級標章外,超過5千萬元,須取得銅級綠建築標章,且屋頂要綠化一半,並設回收雨水及澆灌系統。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長張剛維指出,這部法案因應台北市特性及環境氣候,重點在基地保水及節能設施,包括節能器具、節能燈具等。關於太陽能板並非強制全面設置,受環境遮敝或效益不好影響可用等量屋頂綠化面積替補。屋頂綠化不管市有、國有建築都得設置。私有新建築接受容積移轉就要申請綠建標章,但都更獎勵及海沙屋補償性獎勵排除在外。

法案未來效益,張剛維表示,目前1年核准建案約300件,法案實施後約有100件新建築物適用綠建築申請標章。基地保水值可提高10%,10%是台灣最高標準設定,對減緩暴洪助益頗大。

雨水回收再循環設施至少可提供800立方公尺水量。太陽能板設置1年至少可在屋頂增加1千800坪太陽能板。綠屋頂部分,如果1年有100件建案申請,綠屋頂量就可達到1萬平方米(1公頃),相當於市府後新光三越廣場。等於1年在空中增加1公頃綠化面積。

另,私有建築申請綠建築標章,必須先拿到候選證書、繳交保證金(未達標準沒收保證金),才能取得建築執照。草案公告閱覽至9月18日,並送市議會審查,最快明年實施。

(責任編輯: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