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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20萬小提燈 廢電池交定點回收

【大紀元2014年0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元宵小提燈人人愛,台中市今年免費發送20萬支「小飛馬」,供不應求。但為避免年節過後,產品所附電池造成環境汙染,環保局呼籲,提燈電池若電力耗盡,記得將電池拆取,交由超市、量販店、連鎖超商、連鎖藥妝店、無線通訊器材行、攝影器材行等設有廢電池回收筒地點,或交清潔隊回收車;另各燈會主辦單位,也應設回收設施,避免環境污染。

環保局也建議,如有未耗盡電力的乾電池或鈕釦電池,可取出再裝配到其他合適的電器產品中,如遙控器、鬧鐘、玩具、自行車燈等繼續使用。

而為避免市面上相關產品所附電池含汞超標或未妥善標示,環保局近日動員抽查販售點9處,而台中市府及多處廟宇及企業製作的5件燈籠贈品已符合標示「廢電池請回收」等字樣,此外還抽查8家燈籠製造業,其中3家未附電池。

環保局長劉邦裕表示,環保署95年3月27日即公告「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法令,明確規範指定電池種類、含汞量應低於5ppm、須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文字及文件字號:此外,乾電池隨產品販售、贈送或促銷者,應在包裝、標籤或說明書上,標示回收標誌及「廢電池請回收」文字,提醒民眾選購時應留意。

(責任編輯:羅令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