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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媒體:西班牙法庭對江澤民發出國際通緝令

【大紀元2014年02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天韻編譯報導)2014年2月10日,西班牙最高法院針對江澤民等中共前領導人發出國際逮捕令,以配合調查關於從1980年到1990年期間,人權組織對中共政府向西藏實施種族滅絕的指控。西班牙法官伊斯梅爾.莫雷諾(Ismael Moreno)命令國際刑警組織,以種族滅絕、酷刑和反人類罪的罪名,發佈對江澤民的逮捕和監禁令;其在裁決書中說:「江澤民負責監督管理那些直接參與迫害而違法的人,所以他應該對下屬在西藏行使的酷刑和其它反人權的行為負責。」

《捷克快訊》(iHned.cz) 2月11日報導,西班牙法庭週一對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和前總理李鵬等人發出了國際通緝令,他們被指控涉嫌侵犯人權,在西藏犯下種族滅絕罪。

西班牙法官伊斯梅爾•莫雷諾(Ismael Moreno)訴諸了一項法律,即允許西班牙司法機關審判處理在國外侵犯人權的行為,如果西班牙公民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 西班牙法院對西班牙爭取西藏人權組織的訴訟進行了審理。

莫雷諾說,法庭要求逮捕江澤民的理由是,法庭認為他「積極鼓勵和採取的政策」是踐踏西藏人權,導致數千藏人被鎮壓逮捕,而其中許多人遭受酷刑折磨或失蹤。江澤民在1993〜2003期間的職務是國家元首。通緝令同時也涉及到前總理李鵬和其他三名前中國高級官員。

(責任編輯:田佳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