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少數族裔警告政府 反對修改種族歧視法

【大紀元2014年04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自從艾伯特政府提出修改種族歧視法後,澳洲各少數族裔聯合發起激烈反對,警告修訂法律將可能導致類似2005年在克羅納拉(Cronulla)發生的種族騷亂。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聯邦政府想要廢除種族歧視法的關鍵部份,包括條款18C。根據目前的種族歧視法,公開「冒犯、侮辱、羞辱或恐嚇」一個人或一組人是違法的。而由律法部長布蘭迪斯(George Brandis)提出的種族歧視法的修訂,將把那些「傷害感情」的冒犯、侮辱和羞辱的種族歧視言論的法律責任去除。

聯邦政府五週前就種族歧視法修訂對外徵求意見,本週三是截止日。

修改18C條款的計劃已經遭到嚴厲批評,包括政府自己的後座議員。來自中國、阿拉伯、土著人、希臘和猶太社區的幾個團體也提交意見書,促請政府放棄計議中的修改。

重量級的遊說團體「澳洲民族社區的議會聯合會」( FECCA )警告說,修改種族歧視法將會使澳洲人失去防止種族誹謗的保護。聯合會在意見書中寫道:「我們的觀點是,(種族歧視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未能實現在防止種族 誹謗和保護言論自由之間取得適當和合理的平衡。此外,它對言論自由幾乎沒有任何限制,使減少種族中傷化為泡影。」

澳洲華人論壇(CAF)說,這是 一種「不道德」的舉動,將鼓勵種族歧視。「廢除種族誹謗的條款,政府將給社會發送一個信號,即從根本上來說任何事情都可以以言論自由的名義發生。修改 18C條款注定要導致冒犯性和侮辱性的種族主義言論的出現。」該團體說,不是去致力於我們都知道澳洲可以實現的溫馨和諧的多元文化的社會,政府反而去允許 仇恨的元素進入國家話語系統。

澳洲華人論壇副主席龐(Tony Pang)說:「我不認為會有任何一個組織支持修改。」

代表關鍵希臘社區組織的紐省澳洲希臘理事會已加入到呼籲保留現有的法律的行列中,他說:「現有法律沒有需要改變的正當理由」。

澳洲阿拉伯理事會(ACA )則警告法律修改會加劇種族關係的緊張,呼籲政府放棄這一計劃。該理事會在意見書中說:「我們感到震驚,如果擬議的法律修改被採納,弱勢人群將進一步被剝 奪權利。」理事會還警告說,修改法律可能會引發種族間的緊張和暴力,發生類似2005年克羅納拉騷亂的那種事情。

政府希望將「恐嚇其他人」的行為保留為犯罪,並創建一個新的法律條款,把基於「種族、膚色或民族或人種」而「誹謗他人」定義為非法。政府說,新法律將既允許言論自由又能加強反對種族中傷。

但總部設在悉尼的澳洲猶太人理事會說,種族歧視法修改提案有根本性的缺陷,呼籲拋棄種族歧視法徵求意見稿,稱該修訂法案主要是為種族歧視者提供了執照。

代表西悉尼瑞德(Reid)選區的自由黨籍議員朗迪(Craig Laundy)說,他收到了他的選區選民的「數以萬計」的意見書 ,敦促他反對修改種族歧視法。

朗迪稱,自從他公開表示他個人反對修改種族歧視法之後,已有好幾個內閣部長和25名聯盟黨的後座議員與他聯繫要討論這個問題。

議會多元文化事務秘書、參議員菲耶瓦恩蒂維爾斯(Concetta Fierravanti-Wells)表示,歡迎各界的反饋。她對澳洲廣播公司的記者說:「作為一個政府,知道在這個問題上的不同意見是非常重要的。」

第18C條款於1995年成為法律。在大選期間,艾伯特曾承諾要修改相關法律。

2011年,保守派媒體人物博爾特(Andrew Bolt)因在兩篇於2009年發表的文章中,對土著族群中那些膚色較淺的人士發表評論,被認為違反了該法律的第18C條款而被定罪。

(責任編輯:簡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