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

命職員薪補虧空 農會幹部判刑

【大紀元5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6日電)台中大甲農會劉姓出納員涉侵占公款新台幣750萬元,劉姓總幹事要求職員以1個半月薪資補足;劉姓總幹事遭判刑。

大甲農會劉姓出納員自民國93年至95年間涉嫌製作不實傳票,侵占公款,頻率1週1至2次;劉男因職務調動自覺無法隱瞞,主動向劉姓總幹事坦承犯行,經清點共侵占750萬元。

劉姓總幹事為避免自己的考績及農會聲譽受波及,召開主管會議要求所有職員自薪資帳戶中提領1.5個月薪資彌補虧空,不足部分再由幹部出資補足。

台中地院今天依隱匿刑事證據罪將劉姓總幹事及同樣涉案的李姓股長各判刑2月,緩刑2年,並向國庫各支付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