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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學應屆畢業生 成績優異可直升

【大紀元2014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因應當前高等教育全球化的激烈競爭及台灣少子化的衝擊,行政院會8日通過教育部擬具的《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將放寬高中科學班學生修讀大學學位,不受公開名額、方式限制,而大學部應屆畢業生成績優異者,得經該校核准,逕修讀碩士學位。

教育部表示,為營造大學自主環境,提升大學競爭力,因此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現行大學各級學術單位主管遴聘,應具有特定等級的教師資格,修正草案放寬大學院長的遴聘資格為曾任相當教授的教學、學術研究工作;系主任、所長、學位學程主任放寬為曾任相當副教授以上的教學、學術研究工作。大學學術副主管比照學術主管得由外國籍教學或研究人員兼任。

另外,為讓大學引進專業經理人,放寬學校得透過績效責任式的契約聘僱方式,引進各類專業人士擔任行政主管,並増訂大學掌理國際學術合作交流、國際學生事務及研究發展的行政單位,其主管得由外國籍教學或研究人員兼任,不受《國籍法》的限制。

而大學延攬特殊優秀人才為教師時,得不受初聘公告徵聘資訊的現行規定,科學班學生畢業後,如需繼續升學仍應參加學測或指考,為培育優秀科學人才,修正草案規定,在大學修讀學位的特種生,增列普通型高中科學班學生。◇

(責任編輯: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