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評論

顏丹:大陸法官離職與律師被迫害的背後

【大紀元2014年07月20日訊】法官與律師,這兩個耳熟能詳、且聽來隨即令人肅然起敬的職業名稱,在中國大陸卻一直被打著「籠中囚」的另類標籤。在日益龐大的最終選擇離職的法官隊伍中,一位剛剛脫下法袍、辦完離職手續的大陸基層法官再次用實際行動向人們訴說著長期扮演「囚徒」的苦悶與無奈,以及力圖掙脫這種桎梏的強烈願望與訴求。

「努力工作、快樂生活是我的宗旨,但是現在的工作與我的追求相矛盾,所以不得不痛下決心離開。」39歲的北京基層法官張偉在其遞交的一封簡短的辭職信上欲言又止、痛心疾首的寫下了這樣一句告白。「沒了理想中的職業榮譽感,簡直是別人宣洩垃圾情緒的對象。」張偉之所以會發出這般與理想完全脫節的現實感慨,是源於當初懷揣著「法官夢」,立志當一名不辱使命的好法官的他,並未能在過往16年的從業生涯中體會到這份頂著「正義」光環的職業所應帶給他的不凡意義與殊榮。

尤其在2006年《公務員法》將法官、檢察官納入公務員體系之後,張偉自認為,他的角色定位便從「法官」一職急轉直下,變身為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的居委會大媽。「行政干預司法」的隱患一旦體現在這位充當個體的法官身上,就成了被強制、勒令完成行政事務考核的既定指標。除了搞調研、做宣傳、寫論文之外,張偉還要配合參與國家的維穩工作。為了平息因不滿判決而提出的申訴、上訪事件,為了不讓這些事件給行政單位帶來無法解決的歷史遺留問題,他必須毫無原則的將法庭中早已做了公開判決的民事糾紛重複「回鍋」,在當事人的利益與案件本身的公正之間尋找難以實現的平衡。既然法官不再依照法律的標準、公平的原則,而是聽從行政命令、以降低上訪率為宗旨來審理案件,那麼在民眾心中,其一直以來所秉承公正的聲望與榮耀便也蕩然無存。

在一黨專政的體制中,「司法不獨立」向來都不是甚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奇談異事。然而,在這種習以為常的論調之下,深受貽害、被淪為政治工具的犧牲品無外乎是那些行使司法審判職權的法官。由於無法忍受來自於政治的淫威與鉗制,與張偉有著類似遭遇、並最終選擇離職的法官則並不在少數。有資料顯示,近5年來,已經有500多人離開法院,北京的「法官流失」現象嚴重,且主要集中在基層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曾透露,5%的法官幹不到退休年齡就離開了法官隊伍。

如果說法官的離職是出於對政治桎梏的厭棄與掙脫,那麼工作環境相對自由寬鬆、某種程度上還能堅持個人理念的律師,他們的被離職、甚至被迫害則更加淋漓盡致的體現出政治高壓對司法維權的不留餘地。與法官被固定於審判的核心位置不同,律師無論是從職業性質還是工作方式上來說,其活動的範圍與所服務的人群都尚且存在一定的可選餘地。如果說法官在行駛審判權之時,必須遵照法律條文所擬定的標準來嚴格執行,並且最大程度上的符合客觀、保持理性;那麼律師在行駛辯護權之時,則需要的是遵循個人心中的善惡標準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此時,律師內心的良知與正義以及能否在利益和真相面前保持一份堅定與清醒就顯得尤為重要。然而即便是可以選擇,但如果所涉及的官司與當權者的利益有關,律師所要面對的複雜狀況以及心中的糾結與苦悶則絲毫不亞於庭審中的法官。政治管控之下、特權踐踏律法之時,法官與律師若要在案件審理的過程與結果面前堅守真相,就必須付出難以想像的巨大代價。

當人們情不自禁的為法官張偉的無奈離職扼腕痛惜時,或許更應該將關切的目光聚焦在因聲張正義而遭到政治迫害的維權律師唐吉田的身上。為了堅持替那些土地被強征的受害者、因賣血、輸血而感染愛滋病的患者、捍衛言論自由與公民政治權利的民主人士、法輪功信仰者維權,他不僅被中共當局吊銷了律師執照、且屢次遭到秘密拘捕、關押,甚至還受到了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即便身心都承受著難以想像的痛苦與重壓,他都始終堅守著律師應有的職業道德以及內心深處的良知與正義。

儘管我們無法將離職法官的全身而退與被迫害的正義律師的不畏強權相較,且在某種程度上二者對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制度都表示出了內心的反感與對抗;然而從他們或平靜或激烈的應對方式中,我們仍然能夠看到,人性在政治高壓下所表現出的不同態度和反應以及本質上所存在的巨大差異。有意思的是,那位離職法官在選擇遠離政治干預的同時,還計劃著和其他同僚一樣進而轉入律師的職場之中。只是我們都不得而知,若有一天他獲悉了維權律師唐吉田的真實故事,又或者不幸遭遇到與唐吉田以及眾多維權律師類似的境況,是否仍會像之前離職時那樣再次無限感慨的悲歎夢想破滅、人生無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