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

RFA:牡丹江再有法輪功被抓 三律師被扣

【大紀元2014年08月1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喬龍報導)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本週二在市內一住所抓走一名法輪功學員,家屬說正在聘請律師代理此案。而已代理多名法輪功案的王宇、李春富、李敦勇等週二及週三到該市看守所要求見當事人,均被拒絕,期間被扣留在公安分局七個小時。

牡丹江警方週二在市內一住所帶走一名被指是法輪功學員的女子,家屬肖燕榮週三在看守所外告訴本台:「我的妹妹學法輪功,昨天被一大幫警察衝進來抓走了,我小妹叫肖燕華是被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帶走我妹妹時,當時來了有八九個警察」。

記者:是從家裏帶走的嗎?

回答:對啊。我就在我的妹妹家住,結果警察就來把她帶走了,我是來串門的。

肖燕榮說,正在聘請律師作為辯護人。

中國政府於1999年4月25日近兩萬名法輪功學員到中南海上訪後不久,將法輪功定位X教組織,代理法輪功案件的律師則受到各種處罰,甚至關押。

星期二,因接受法輪功學員家屬委託的北京律師王宇、李春富及李敦勇到牡丹江市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被拒絕後,又遭公安扣押。王宇週三告訴本台,他們三人被扣留在江南分局辦公室內七個小時:「就是法輪功的案子,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案件,主要是因為我們去看守所會見當事人,他們一直都不允許我們見,我已經來了兩次,多次交涉,包括與檢察院、公安局,仍然不讓會見,這完全是違法的。而且這個案件已經到了法院,他們竟然叫我去公安機關交涉」。

王律師說,她與唐天昊律師週一向看守所提交會見當事人關日安案件的委託書、律師證、會見專用介紹信時,先是遭到馬國棟所長拒絕,其後去找駐看守所的檢察官,但無人上班。看守所監管科王科長告訴他們,市政法委副書記對於北京維權律師要求實行「三不」:「對北京的維權律師要本著『三不』原則,不接待、不受理、不解釋,所以我們到牡丹江來辦案,根本不理你,也不接你的手續」。

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張玉堂委託的辯護人李敦勇律師,也無法會見當事人。三位律師被扣留到週二晚上十點左右獲釋,期間不准律師與外界通訊。週三下午,王宇、李春富及唐天昊再到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對方繼續置之不理。李春富對記者說:「叫關日安的當事人,我們這個案子一審已經判完了,在上訴階段,但是我來了三次,一直不讓見,判決的法官是誰、檢察官是誰,都沒有人告訴我」。

李律師說,上訴人家屬曾找到判案法官本人,但對方矢口否認:「我們確實沒有辦法,就找到檢察院,檢察院也認為看守所違法,給看守所下達即時糾正違法行為通知書,看守所說要諮詢上級領導。我們又到市公安局,然後把糾正違法行為通知書給他們,他們說局長不在,督查也不在,紀委也不在,最後我們找到法制科,不接待我們,而後我們在公安局門口一邊拍照,被他們強制帶到江南分局七個小時」。

李律師說,在看守所外見到多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在哭泣,而他的手機也被警方破壞:「我的手機一直開不了機,到現在沒有辦法,下午和王宇、唐天昊律師三人到看守所,繼續要求會見,但是連大門都不讓我們進,並且跟我們一起的好幾位家屬在門口哭」。

據報導,今年4月2日,牡丹江市國保大隊及東安區分局十多名警察,破門闖入法輪功學員關日安、趙欣夫婦家中,綁架兩人,並非法抄家。7月9日,案中關日安、張玉堂兩人被秘密判刑六年,代理律師及家屬事後才知判決。

責任編輯:李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