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評論

楊寧:韓正自打嘴臉 慘劇罪責誰來承擔?

【大紀元2015年01月09日訊】在跨入新年之前發生在上海外灘的踩踏慘劇,讓36條鮮活的生命就此無緣2015年第一天的陽光,也讓他們的親人肝腸寸斷。慘劇發生後,誰來承擔責任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

1月5日,《中國旅遊報》和國家旅遊局官方網站,刊發了國家旅遊局副局長杜一力的文章,稱「這種沒有組織者的群眾活動,政府仍然要承擔責任」。1月6日,中共國務院副總理馬凱在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上發表講話時表示,踩踏慘劇「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兩者的言論無疑透露了這樣的信息:對於這場影響極為惡劣的慘劇,當地政府是有責任的,不過,究竟是由哪一級政府來承擔責任?外灘所在的黃埔區政府還是上海市政府?

這個答案上海率先給了出來。據大陸媒體報導,1月7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召開了上海全市加強安全工作會議,通報了外灘擁擠踩踏慘劇善後處置工作的進展。上海市委書記韓正在會議上如此說道,「外灘發生擁擠踩踏事件,造成重大傷亡,教訓十分慘痛,我們深感痛心、深感內疚,痛定思痛,要深刻吸取教訓」,並表示要「嚴肅問責」。隨後市長楊雄則闡述了上海各部門如何吸取教訓。而黃浦區委書記周偉在發言中則稱:「作為事發地的區委、區政府,我們要承擔起責任。我作為區委主要領導,更應承擔責任。」

韓正要「問責」和周偉的主動承擔責任,似乎為我們勾勒出了將被問責人的名單和結果:黃浦區委書記、區長或被免職或被記大過處分,公安局局長等直接責任人被免職,等等。而韓正和楊雄的責任在哪裏?

不知韓正在表達「深感痛心、深感內疚,痛定思痛,要深刻吸取教訓」的官話時,是否意識到4年前自己也說過類似的話語?2010年11月15日下午,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一幢28層樓的高層居民住宅發生火災,最終造成58人死亡。次年1月16日,時任上海市市長的韓正在人代會第四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報告中提到:「『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帶來嚴重傷害和巨大損失,我們深感痛心和內疚……對此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一定要痛定思痛,深刻汲取教訓……。」

四年過去了,韓正還在深感痛心和內疚,「痛定思痛」和「深刻汲取教訓」又體現在了何處?韓正在自打嘴臉的同時,也將中共政府和高官將人民視如草芥的本性暴露無遺。口口聲聲要為人民著想,口口聲聲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可現實恰恰相反。因此,再多的口頭上的「痛心和內疚」,再多的口頭上的「痛定思痛」都不過是在玩騙人的把戲罷了。說的懇切的韓正還不如主動承擔責任為好。

根據2009年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問責官員的7種情形中就包括髮生特別重大事故,多數「特別重大事故」的處理順序是:問責、黨紀、政紀處分、刑事處罰。

如2004年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廈發生特大火災事故共造成53人死亡。吉林市委副書記、市長剛占標辭去市長、市委副書記等職務。2011年「7•23溫州動車事故」發生後,上海鐵路局局長龍京、黨委書記李嘉、分管工務電務的副局長何勝利被「就地免職」。2011年8月,在上海靜安特大火災事故發生9個月後,原上海市靜安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主任高偉忠被合判有期徒刑16年,靜安建交委副主任姚亞明等責任官員分別被判有期徒刑,韓正被要求做檢查……

有意思的是,四年前尚願意承擔責任的韓正,為何在今日卻只是問責下屬且避而不談自己的責任?四年前韓正被要求向國務院作深刻檢查,今天的韓正和楊雄又當如何?畢竟外灘是上海的外灘,並非僅僅隸屬於黃浦區。而且需要追問的是:是誰決定今年不在外灘舉辦大型跨年活動,而以小規模的燈光秀替代?又是誰「因為考慮根本沒有甚麼大型活動要舉辦」而沒有按照大型活動的一般作法,廣泛動員多套預案嚴陣以待?想必這些個決策者是上海高層,而不是黃浦區的官員們。僅僅就這一點而言,韓正和楊雄不該承擔責任?不該向公眾道歉嗎?

然而,在中共高層博弈的大背景下,作為江派老巢的上海,任何閃失都很可能引發更大的震盪。這或可以解釋韓正、楊雄為何推出了黃浦區的書記和區長做替罪羊,而他們自己則重複著以往的陳詞濫調。至於中南海是否接受這樣的問責結果,不妨看看習陣營下一步的動作。

責任編輯: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