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

法律界聯署促中共人大廢除「律師惡法」

【大紀元2015年10月08日訊】(自由亞洲電臺粵語部記者林靜報導)雲南省五名維權律師,早前公開退出官辦律師協會後,近日與其他律師共五十人聯署要求修改《律師法》,抗衡公民的結社自由被剝奪。有份(參與)聯署的律師王龍德指,退出律師協會後,今年年檢仍未獲通過,為求公義甘冒再受打壓的威脅參加聯署。

有大陸律師近日撰寫諫議書,準備週四以後呈請中共全國人大及國務院各省市的民政部門,要求修改《律師法》第四十五條,當中違反中共《憲法》、《社團條例》的相關規定。

據了解,至週三,要求修改《律師法》的諫議書,已經獲得約五十名來自大陸不同地區的律師簽名支持。

有份聯署並收集簽名的雲南維權律師王龍德,週三接受本台訪問時解釋,指《律師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律師、律師事務所應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師協會,同時是全國律師協會的會員。

但相關規定既牴觸了《憲法》第三十五條中,公民有結社自由的權利。同時亦不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中稱,「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的精神原則。

王龍德律師認為,強迫律師加入官辦律師協會,不但違法,重點是這些官方成立的協會,往往未能捍衛律師的尊嚴,為受打壓或不公對待律師發聲,及共同推進改善中國法律制度。這個亦是他和另外四名律師:薛占義、王理乾、毛曉敏、李天翎,在今年二月,公開宣布退出律師協會的原因。

王龍德說:「這個是違反憲法的,我們必須提出來。再加上多年來我們的觀察,律師協會就好比律師的娘家,當律師在外受到不公待遇、問題時,協會該作出調查或發聲,但多年來,他們不單沒有在重要的問題上發聲,還成為了對我們一些做人權工作的律師,敢向政府說話要求按治律辦事的律師,一個整治他們的工具。所以我們認為,加入這種組織根本無意義。」

王龍德律師指,他們退出協會後,今年五月底該完成的律師執業年檢,卻一直未獲通過,而他們向地方當局多番交涉下,只獲發一個臨時執業認可證明。

王律師指,此等情況,過去未曾發生過,不排除是當局故意所為。被問到,年檢已經不獲通過,還敢上書要求修法,不怕前景陷憂?

記者說:「早一陣子,不是有很多大陸律師們被捉走嗎?你們現在有這個東西(諫議書)出來,不擔心嗎?」

王龍德說:既然我們選擇了這一行業,就有一定的義務,也是盡了一個公民責任,沒有可能任何時候都由別人來做,而我們只是等著享受結果,我認為是沒有盡公民義務。至於將來會如何,可能我們會消失了、沒得做律師了,又或者可以繼續做律師呢。其實都只是為了堅持心中一份信念、信仰。

有份簽署諫議書、同樣宣布了退出律師協會的毛曉敏律師,指自己主事法官工作,因此對他言,未獲通過年檢影響尚算輕微,但對從事訴訟的律師,影響反而最直接。

他不單止認為,《律師法》當中有違《憲法》和《社團條例》,更認為要求律師每年要通過年檢,亦是不合法。

毛曉敏說:本身就應該年檢,只要是我的執照沒有因違規而被吊銷,我是合法執業,所以說,你(當局)是否年檢,我認為根本年檢是違法的,我並不認可。#

責任編輯:張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