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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前司法局局長談大陸民衆控告江澤民

6月10日,前中共瀋陽市司法局長韓廣生在《大紀元》接受採訪時說,迫害法輪功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踐踏人權及信仰自由的反人類罪行。(周行/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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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最近越來越多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正在引起世界關注。現住加拿大的前瀋陽市司法局局長韓廣生表示支持,他說,迫害法輪功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踐踏人權及信仰自由的反人類罪行。

韓廣生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說,他最近在網上看到一些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向司法機關遞交控告書,控告江澤民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有些狀告人還收到了司法機關發來的接到控告書的回執。「這是前所未有的現象。」他說。

狀告江澤民成趨勢

據明慧網消息,1999年江澤民親自做出全面鎮壓法輪功的決定,動用全部國家機器,鋪天蓋地開始了對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原則做好人的普通民眾的群體滅絕性迫害。通過勞教、判刑以及酷刑折磨和暴力洗腦,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個人信仰;更通過株連政策,使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人在社會上受到歧視,從而剝奪他們的基本生存權,甚至造成許多原本和睦的家庭妻離子散。

據明慧網6月14日消息,從今年5月底到6月11日兩週內,至少3,946名大陸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及因迫害流亡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向最高檢察院與最高法院控告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並提交相關法律文書和證據。要求中國司法機關立案,依法追究發動並維持對法輪功長達16年滅絕性迫害的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

法輪功學員多年來講真相的努力很有意義

對中共有深入瞭解的韓廣生表示,大陸的司法機關接受了一些法輪功學員的訴狀,不一定意味著中共要改變甚麼,可能中共「想要一些法治進步的假象」。不過,韓廣生說,法輪功學員這麼多年來講真相的努力很有意義,比如在來自各方的壓力下,中共被迫取消了收容所及勞教制度。

迫害法輪功是反人類罪行

韓廣生說:「鎮壓法輪功,從本質來說,是違背中共本身憲法的非法行為,是一次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沒經過任何法律程序、踐踏人權、迫害信仰自由的反人類罪行。」韓廣生說,中共憲法的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他說,有一次他在百度上搜索時,顯示的第一條是:為甚麼憲法第35條是一個虛設?「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就是一次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的非法行為。」

「這是個專制的、集權的、殘暴的、邪惡的政權。這政權的最高準則或目標,是其政權,而不是人權。」他說,「它永遠不可能承認自己犯有反人類罪。只要中共還在掌權,它只要感覺到某些勢力威脅到它的統治,就會殘酷鎮壓,毫不留情。」

他說:「『六四』和法輪功何時能平反,前提是中共垮臺。」

脫離中共是唯一出路

1999年開始鎮壓法輪功後,江澤民專門成立了「610」非法組織,在全國各地都有其分支機構,專職實施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當時,韓廣生在瀋陽市任司法局長。

韓廣生稱,當時因為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太多,民政的收容所及公安局的拘留所裝不下,瀋陽市主管政法的副書記找他,要求開闢教養院來關押法輪功學員。他不同意,認為教養院是關押違法人員的,法輪功學員不屬於這類人。他向遼寧省司法廳長反映,對方也同意他的觀點。

他說,可是沒過幾天,中共司法部下令要求必須執行。

「這是造成我對中共不滿的一個爆發點。」他說,「鎮壓法輪功是促使我離開中共的原因。」

韓廣生表示,瀋陽市「610」辦公室本身級別不高,但市委副書記主管這個部門。「以市委的名義來發號施令,但這些指令(實際上)出自於『610』辦公室,所以,在鎮壓法輪功上,市的『610』辦公室可以統管全市所有黨政部門。」

他解釋說,中共幹部的最高紀律是與黨中央保持一致。「我如果拒絕關押法輪功,輕者會被撤職,開除黨籍。重者可能會被栽贓,然後被抓起來。」

最後,韓廣生表示,他於2001年9月來加拿大尋求庇護,目的就是「既不想做中共反人類的幫凶,也不想把自己弄到監獄裡去」。

「所以出來,這是唯一的路。」他說。

責任編輯:文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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