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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死藥物不違憲 美死刑犯伏法

【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密蘇里州邦特爾14日路透電)2001年利用車禍事件謀殺1名19歲女子而遭處死刑的男子,今天在密蘇里州伏法,為美國最高法院允許使用致命注射藥物以來,美國首次執行死刑。

密蘇里州矯治局(Missouri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發言人歐康奈爾(Mike O’Connell)表示,55歲的辛克(David Zink)在州立監獄接受1劑致命藥物後,於美中時間晚間7時41分宣告死亡。

美國最高法院6月29日裁定,奧克拉荷馬州以致死藥物導眠靜(midazolam)執行死刑,並未違反美國憲法禁止殘忍或不尋常懲罰的規定。

辛克為密蘇里州2015年處死的第5名人犯,他因謀殺密州史卓福市(Strafford)19歲女子莫頓(Amanda Morton)被判處死刑。

根據密蘇里州矯治局所公布的人犯最後聲明,辛克對他的行為向莫頓的家人以及朋友道歉。

他說,「我希望我的死可以帶給他們期望的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