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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槍枝標記法實施被第七次推遲

【大紀元2015年08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高雲林多倫多編譯報導)加拿大槍枝標記法(Firearms Marking Regulations,FMR)自2004年推出以來,已被聯邦政府第七次推遲實施。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FMR原定於今年12月1日生效,但加聯邦政府在競選開始前的7月29日再次悄悄貼出通知,宣布實施被推遲到2017年6月1日。加拿大公共安全部門(Public Safety Canada, PSC)稱,推遲實施規定,是為了讓政府有時間繼續諮詢廣大利益相關者,包括來自企業、警察、受害者團體等。該規定於2004年由當時執政的自由黨政府推出。PSC發言人馬利克(Zarah Malik)未對此次延遲置評。

  

FMR要求對國產槍枝標記製造商名稱、序號,以及「加拿大」或「CA」字樣。進口槍枝需標記進口年份2位數及「加拿大」或「CA」字樣。該舉措將令加拿大符合《聯合國槍枝議定書》(United Nations Firearms Protocol)和美國國家組織(OAS)的慣例。

  

PSC通知稱,加警方支持標記槍枝,以加快對槍枝犯罪及槍枝販賣、走私和儲存的調查。進口槍枝標記也可幫助執法機構確定是否鎖定某個走私團伙。

  

通知稱,部分槍枝擁護者認為,標記進口槍枝每枝槍的花費估計為200元。但是加政府委託的一項獨立研究顯示,為加拿大生產商和大型進口商標記槍枝的花費為每枝25元。

  

加槍枝管制聯盟(Coalition for Gun Control)聯盟主席Wendy Cukier說:「鑒於國際和加拿大走私槍枝的問題,加拿大政府再次推遲實施這一規定令人失望。」

  

加全國槍枝協會(National Firearms Association)對聯邦推遲計劃也表示失望,但他們更希望的是該規定被徹底取消。◇

責任編輯: 喬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