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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風電項目敗訴 2,500萬賠款或由納稅人買單

【大紀元2016年10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明明編譯報導)安省政府2011年前叫停京士頓(Kingston)北部湖上風電項目,美國合約方Windstream Energy次年上訴要求賠償5.68億損失。最近法院依據北美貿易協定(NAFTA),裁定加方賠償2,500萬,並支付290萬法律費用。賠償款或許將由安省納稅人買單。

Metro News消息,Windstream公司訴訟要求賠償利潤損失,稱安省2011年叫停風電項目是武斷、不理智和歧視性行為。根據NAFTA條款,加拿大聯邦政府應對安省叫停風電項目負主要責任。索賠案由加拿大全球事務部貿易律師接手處理。

納稅人為安省未完成發電項目買單,已不是頭一遭。2011年大選前,時任自由黨麥堅迪(Dalton McGuinty)政府取消兩個燃氣電廠,由此帶來11億元損失已由省民承擔。安省審計長萊斯伊克(Bonnie Lysyk)說,砍掉奧克維爾和密西沙加兩個燃氣電廠,因相關設施要移到Sarnia和Napanee地區,20年費用將達11億元。反對黨和用電戶一直對這種長期負擔表示不滿。

加方對裁決反應

渥太華全球事務部發言人巴布科克( John Babcock)說,加方對法庭裁決很失望,好在賠償只佔要求款項的一小部分。

由新廳長簡笛博(Glenn Thibeault)領導的能源廳發布聲明說,安省和聯邦政府會認真查看裁決,然後再決定下一步措施。安省現在依然認為叫停湖上風電項目是正確決定,省府會繼續對此持謹慎態度。

安省和聯邦政府有3個月時間,決定是否要求法院撤銷裁決。全球事務部發言人巴布科克說,法庭裁決將很快公之於眾。不過安省目前尚不清楚,賠給Windstream的錢,國庫是否能補償給安省。

美方對裁決反應

Windstream則認為裁決是個好兆頭。公司總監馬斯(David Mars)在一份聲明中說,本次判賠是彌補公司損失的一個良好開端。從裁決看,Windstream 300兆瓦價值52億元項目依然有效。公司期待與安省政府繼續執行合同。

不過Windstream的願望似乎不大可能實現。民調不盡人意的韋恩政府上月宣布,因安省電力過剩,將取消38億再生能源項目,從而緩解居民電費帳單壓力。

案件回顧

安省為淘汰污染嚴重的燃煤電廠,推動綠色能源,於2010年8月與美國Windstream公司簽訂沃爾夫島(Wolfe Island)300兆瓦風電項目。半年後的2011年2月,時任能源廳長

杜吉德(Brad Duguid)以準備10月大選為由,下令暫停項目執行。2012年,Windstream因合同無法執行而將安省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法庭近日對該案作出裁決。

現在已就任安省經濟發展廳廳長的杜吉德當時說,湖上風電項目缺少科學性。不過與此同時,自由黨政府在繼續開發陸上風電項目。

責任編輯: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