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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庇護城市 美聯邦決定非法移民罪犯去留

【大紀元2016年02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編譯報導)去年7月的舊金山14號碼頭槍擊案,32歲女子斯汀勒(Kathryn Steinle)被45歲的桑切斯(Juan Francisco Lopez-Sanchez)槍殺,桑切斯是曾被五次驅逐出境的非法移民,此案引起美國高度重視,並引發「庇護城市」(sanctuary city)成為非法移民罪犯天堂的討論。美司法部2月23日在給國會的信件中表示,已開始實施新政策,致力確保不再釋放非法移民罪犯。

《今日美國》2月25日報導,根據美國司法部推出的新政策,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 ICE)官員將擁有決定是否遣返非法移民罪犯的優先權力,亦即地方執法機構在釋放被收押的非法移民前,必須通知聯邦移民局官員,由其決定是否遣返該非法移民。

美國有些城市可透過立法或慣例,自行決定不要起訴非法移民。此等「庇護城市」通常不容許運用預算或其它資源執行聯邦移民法規,一般也不容許當地警察或市政府官員詢問個人的移民身份信息。由於全美逾300個城市採用庇護政策,因此ICE官員曾質疑為數不少的具危害性的無證移民被釋放。

舊金山即是庇護城市之一,去年桑切斯在犯下槍殺案之前,曾因毒品控告案被拘禁在舊金山監獄,後舊金山檢察官取消對桑切斯的起訴後,舊金山警察局根據舊金山的庇護城市法律,在未充分聯繫聯邦移民官員的情況下釋放了桑切斯。

共和黨對司法部採行這項新政策表示歡迎,德克薩斯州眾議員庫爾柏森(John Culberson)表示,如果早有這項政策,今天斯汀勒還能活在世上,感謝司法部部長林奇(Loretta Lynch)做出對的決定,向正確方向邁了一大步。

林奇部長在週四參議院撥款委員會作證時表示,多年來聯邦當局與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對於公眾安全以及司法管轄權一直有爭議,這項新政策反映了政府官員對這項爭議的慎重考慮。

文章說,司法官員並未說明這項新政策的細節,因此目前尚不清楚究竟何時生效以及有多少無照移民囚犯已被交由ICE監管。

2013年,舊金山經市議會全票通過、市長簽署,正式實施與聯邦移民局「不合作」的「程序正義法案」,要求除非犯人在7年內曾經被判暴力重罪,並因為罪行尚未得到處罰而被羈押,否則無權僅僅根據移民身分,在犯人可以獲釋時繼續羈押。

舊金山前警長馬格林利(Ross Mirkarimi)另有一份備忘錄,禁止舊金山縣警察向聯邦移民官員提供被拘留者的任何信息,包括他們的公民身分、逮捕的文件以及釋放日期等。

責任編輯:林詩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