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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3C可充式鋰電池 容量涉灌水少3成

消基會與標檢局抽驗鋰電池,發現有10件中標不合格,4件未登錄,3件容量不足。(施芝吟/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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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消基會10日公布市售10款3C二次鋰電池(3C可充式鋰電池)檢測結果,發現電池容量有3件不合格,商品檢驗標識也有4件不符合規定,中文標示則是全部違規。消基會日用品委員潘忠宏呼籲民眾,電池不要過度充電,以免發生短路、爆炸等危險。

消基會與標檢局聯合抽驗市售3C鋰電池,日前到國內各大賣場及零售商,購買價格在99元至880元間的3C二次鋰電池,計10件,進行品質及標識檢驗。結果,有3件電池容量不符規定,4件沒有貼商品檢驗標識或未登錄,中文標示則是全部不合格。其中有一件涉及仿冒產品,將移請保二總隊調查。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副局長莊素琴說,中文標示包括製造日期、名稱、極性、代號、電容量、製造商及供應商的名稱、電壓等,無論包裝上或是產品上都應標示。業者必須在一個月內要改善,若未改善可依據《商品檢驗法》規定,可處10萬~100萬罰緩,且可連續罰。至於未登錄的4件產品,依法規定,可罰20萬~200萬元,並限期停止輸入或生產、製造。

3件商品標示電池容量與實測不同,其中一項標示電池容量是3100mAh,實測只有2073~2097mAh,相差了1003至1037mAh最嚴重,莊素琴說,依法可處10萬~100萬罰緩。她強調,標示全違規,列為稽查重點,也會召開說明會告知業者中文標示部分。

消基會與標檢局聯合抽驗市售鋰電池,中文標示全部違規。(施芝吟/大紀元)
消基會與標檢局聯合抽驗市售鋰電池,中文標示全部違規。(施芝吟/大紀元)

潘忠宏表示,許多民眾習慣睡覺時,充電直到天亮,如果電池本身來源有問題,或是使用過久,可能會發生短路、爆炸等危險。另外,鋰電池產品也是有壽命的,生產期限超過2年電池容量會下降,民眾在購買時,應要看清標示。◇

責任編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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