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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環聯合查 惡意製造空污起訴判刑

【大紀元2017年11月26日訊】為緩解台中空污問題,台中地檢署去年與環保局、警方成立「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聯合小組」,針對業者惡意製造空氣污染加強稽查,部分案件並已起訴,甚至判決確定。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查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謝謂誠受訪表示,以前都是靠環保單位蒐證業者的違法事證,再與警方到場稽查,若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再移送地檢署偵辦,在執行效率上速度較慢。

台中地檢署於民國105年與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台中市警察局、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合作,共同成立「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聯合小組」。

謝謂誠指出,過去打擊環保犯罪程序,往往依靠民間環保團體第一步發現進而通報市府後,再由地方政府環保局相關單位查緝,並予以行政處分,最後檢察官才介入司法刑事偵辦,不僅缺乏效率,更可能錯失犯罪證據,讓污染行為人逃過法律制裁。

除了環保局行政裁罰外,經統計,台中地檢署自105年至106年9月,已起訴7件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其中6件經簡易判決確定、1件緩起訴,以嚇阻業者惡意製造空氣污染。

謝謂誠表示,判處的案件除勒令工廠停工外,刑度從有期徒刑3個月到拘役55天不等,多名被告稱造成空氣污染的廢棄物已清除完畢,要求緩刑,但法官都認為無緩刑必要。

其中,潭子區一家砂石場的張姓負責人,未以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設置許可證,違法堆置砂石造成空氣污染,民國105年6月經台中市環保局到場稽查,命令業者當場停工,但張男仍繼續營業,被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依違反空污法移送偵辦。台中地方法院經刑事簡易判決,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