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評論

梁木:論禍國殃民的公安惡警(下)

【大紀元2017年11月07日訊】三、公安惡警,江澤民集團的「打手」

 (接上篇)

公安惡警,並非指大陸警察全體。但凡被提及到的,至少具有下例特徵之一,即有法不依。

我們知道:江澤民當政時期,公安局偵破案件不是按事實、證據、法律,而是根據「需要」。

其實把這種「需要」貫穿來看:公安局辦案的過程跟屠宰場一樣,屠夫用刀子去伺候的是牛羊,警察就用刑具向需要被有罪的人要口供。說到底,被江澤民塗鴉過的公安幹警的執法過程,就是去兌現各種各樣「需要」的過程。

1、為上司造業績「需要」,想殺誰誰就是罪犯

聶樹斌案

聶樹斌案是指1994年8月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西郊發生的一起強姦殺人案。此案定罪於1995年「嚴打」期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最著名的十大冤案之一,被認為是中國「嚴打」這一特殊時期司法不公正的代表性案件。

案情:1994年8月8月早上,石家莊液壓件廠女工康菊花被報失蹤,次日中午,在工廠後方的玉米地裡發現了受害者屍體,死者生前曾遭強姦。

聶樹斌被冤:聶樹斌生前為石家莊市鹿泉區綜合職業技術學校校辦工廠工人。1994年9月23日,被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作為本案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被酷刑招供。次年3、4月,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聶樹斌死刑。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1994年,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強姦殺人案另有其人,2005年,王書金被河南警方抓獲後自供述曾強姦多名婦女並殺死4人,其中包括玉米地姦殺案。2007年,邯鄲市法院對王書金做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王書金其後以「檢方未起訴他在石家莊西郊玉米地的姦殺案」為由提出上訴。

據新華社報道,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聶樹斌案的始作俑者是原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後來官居國安部部長的許永躍。許永耀是操縱公安幹警製造這起殺人案件的凶手。

筆者認為:就聶樹斌案來講:許永耀罪無可赦,許的大罪並不在於錯殺了一個冤魂,而在於當真凶出現時,為了烏紗帽,堅決不為聶案平反。即置王書金供述於不顧,將罪行固定在聶樹斌身上。之後,河北省政法委又歷經了馮文海、劉金國、車俊、王其江、張越5任書記,許永躍競能個個暗授機宜,讓他們替其擋罪。

據報導,2005年,聶樹斌案首次見報,不知內情的時任河北政法委書記劉金國召開公檢法聯席會議,決定成立專案組,承諾一個月拿出結果,未料,一星期後被調任公安部副部長。

2013年,許永躍安排張越讓王書金翻供(張越是許永躍親信、前國安部副部長馬建的盟友),張越親自坐鎮監獄說服王,想讓王將殺害康菊花的罪推給聶樹斌,遭王拒絕配合造假,居然被酷刑。

聶樹斌案是過去20多年間,中共江澤民集團塗鴉法治亂像的冰山一角。

其實,公安幹警為官員升遷製造的離奇冤案筆筆皆是,如內蒙古呼格吉勒被判強奸殺人,死刑執行9年後真凶現身;河南農民趙作海被判故意殺人,死刑緩刑,11年後所殺的人「復活」歸來;湖北佘祥林被判殺妻,牢獄15年後妻子「復活」回家;海南黃亞全、黃聖育被判殺人,10年牢獄後真凶現身;安徽趙建新被判殺人,死刑,4年後真凶現身,這些冤案無一被平反昭雪。

聶樹斌案被平反,只是因為多了一層神祕色彩,因多方報導稱:聶案涉及中共江澤民集團高級官員按需殺人黑幕。案都是為領導造業績「需要」由公安幹警塗鴉出來的,儘管被冤枉者無罪。

2、警察為個人升遷「需要」,想怎麼破案就怎麼破案

據新浪網載劉斌主編《20世紀未平反冤假錯案紀實(1)》,披露:中共公安機關利用刑偵手段作惡已然達到無法無天的程度。全國各地公安幹警利用職權,濫抓無辜造成的各類冤假錯案成千上萬,受害人都是平民百姓。劉斌撰寫紀實記載的是這其中老百姓敢上訪告狀,卻被不予平反昭雪的60餘宗。這裡,錄其一、二,以饗讀者。

如陝西省白水縣雷村鄉女青年孟雅芳被當地派出所以涉嫌賣淫罪抓捕案。1998年11月,為了偵破這期刑事案件向上級邀功,該派出所所長揚西京親自率部分警力對孟雅芳刑訊逼供,過程中,極盡凌虐羞辱之能,以致孟跪倒求饒:「叔叔,求您們別折磨我了,你們想叫我講什麼,我講就是」。

一個獨裁專利暴政貪腐淫亂流氓犯罪集團培養出來的警察,會表現出怎樣的執法水平呢?慘無人道的嚴刑逼供,使孟姑娘按派出所所長編纂的案情認罪了。所長為孟雅芳編造的賣淫故事是:孟賣淫成性,以賣淫為生,先後向150餘人賣淫…,每次賣淫所得50—100元不等。

孟姑娘確實沒有賣淫,但嘴硬硬不過警察的拳頭、警棍,吃刑不過,只得認罪,在公安派出所裡,孟雅芳是戴著手銬、跪在所長揚西京面前,在其杜撰的預審筆錄上,簽字蓋了手印。

結果呢?入監體檢發現:「孟雅芳處女膜完整」。

刑事司法就是用證據說話,用證據證明嫌犯有罪無罪,而不是由刑偵的警察「猜夢」,然後,檢察院把刑偵的意見拿到法庭上當公訴詞,然後,由法院履行一個有罪判決的包裝。其實,筆者這禁忌的言論,恰恰是大陸刑事司法的現狀。今天大陸,說穿了,根本就不存在中共吹噓的所謂司法體系。它的公檢法對人民犯罪是一個整體,只不過,犯罪過程中三道程序不同罷了。其實,法院的審判,不僅僅對法輪功、大法弟子的迫害是走過場,涉及地區重大、疑難、有影響的刑事案件,都是在進入庭審程序之前,同級政法委已經作出了審核批示,給出刑期後,再通過庭審。如山東濟南法院審理的薄熙來案,庭審就是走秀。

有學者說:大陸的刑事司法就是一條從公安到檢察再到法院的流水線,公安是做飯的、檢察院是端飯的、法院是吃飯的。三家分工不分家,公安做什麼飯、檢察院就端什麼飯、法院就統吃。而操縱公檢法的政法委則是大陸司法的菜籃子、米袋子、油罐子。

 3、用「權」向企業家換錢,有利可圖就干

劉斌主編《20世紀未平反冤假錯案紀實(1)》,披露:1996年7月18日,河南奔月集團總經理薛興國之母被四名歹徒毆打致死案。為給薛報仇雪恨,濟仁公安局副局長原喜軍親自挂帥,率領一群如狼似虎的公安幹警開始破案;憑猜想,全市搞大搜捕,前後抓了300多人,被刑拘、被關押、被吊打、被老虎櫈、被酷刑,受迫害時間最長者(也是被原喜軍認定的凶手),竟被關押473天。

然而,待殺害薛母的四個真凶落網時發現,被原喜軍局長率領公安幹警抓捕的300多人中,競無一犯罪嫌疑人。

為了給死了親娘的企業家盡孝,公安局如同自己喪考妣,帶領全市刑警傾巢出動,向老百姓大打出手。殺害薛母的真凶因再次作案落網,被冤枉的300多人卻伸冤告狀無門。原局長說:「放了你們就是給你們平反了。還鬧什麼」?!竟沒事一樣。

這就是今天大陸公安執法的真寫照。

 4、惡警不會作民事調解工作,跟老百姓話不投機就只會施暴

把向公民施暴當作執法,是今天大陸公安惡警替中共作惡的醜態。

如,《范李之死》——中央電視台2001年《新聞調查》節目播出。范李是被派出所警察活活打死的。1983年10月23日下午4時許,重慶市鐵路公司房管處職工吳桂斌在李浴芬家查水表,過程中與李浴芬的兒子(重慶刊授大學在校學生)范李發生爭執;離開李浴芬家後,吳桂斌向新山村派出所報案稱:范李打傷了自己。半個小時後民警趕到,要帶范李走,范李母親央求警察「我兒沒打人,別帶我兒走」,遭警察強制,范李對母親說:「媽別怕,我到派出所說清楚就回來,我沒打人」。范李被帶走一小時後,李浴芬趕到派出所,見兒子被側身銬在一條凳子上,鼻青臉腫,李浴芬喚兒,范李有氣無力對母親說:「媽,我一身疼,他們打我」。正在這時,李浴芬看見派出所指導員溫世發、民警鄭明孝、席惠泉過來將范李帶到審訊室。當晚十點,范李被警察送進重鋼醫院,凌晨一點搶救無效死亡。

從1983年至今,范李的母親為兒子的死奔走了20多年,結果,濤聲依舊。據說,時至今日,派出所仍然向天下人大聲宣言:「范李在被依法審訊過程中是自己偷喝了派出所裡存放在牆角的劇毒農藥」。

再如,吳英煥被槍殺。2015年7月14日,海南楓木林村女村民吳英煥在自家大門口站著被上門找事的警察開槍擊斃,據現場目睹慘案的被害人嫂子住隔壁的符海燕證實:從一輛警車上下來四個警察,把吳從家裡叫出來,在門口,雙方發生爭吵,爭吵中,就因為吳英煥罵了一個警察,被罵的警察就掏出槍來向吳射擊。

在江澤民塗鴉的法治詞典裡:既便是警察開槍射殺了手無寸鐵的農村婦女,也是「正當防衛」。這種「精神襲警」行為,就應該被執行槍決。試問:今天中國大陸公安,有執法的人嗎?

四、公安惡警,中共傾力打造的「英雄」「勇士」

我們知道:當江澤民帶領黨員幹部哄搶瓜分了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用出台保護黨員幹部犯罪所得的物權法取代憲法、並在物權惡法基準上重新調整了國家法律體系後,公安條例約束的警察執法方向,事實上也就偏離了司法公正。但是,這種偏離卻是江澤民集團要的。因為江澤民集團知道:從他們哄搶瓜分私有了13億中國人民自1949年以來辛辛苦苦創造的全部國家經濟那一天開始,中國就亂了;尤其迫害一億高尚道德信仰的大法弟子之後,中共加速走向滅亡,在這種情勢下,想維持獨裁政權不倒,需要的就是赤裸裸的暴力。

公安惡警殺人恰恰就是在替江澤民集團解讀這種需要。

接下來,我們通過案例看看中共是怎樣將向老百姓開槍施暴、殺害老百姓的流氓惡警(當作正常履行職務)捧為英雄的。

 1、中央電視台為鐵路警察李樂斌槍殺乘客叫好

據中央電視台報道:2015年4月,哈爾濱鐵路公安局安慶火車站警察李樂斌,在執行公務過程中,與己購得火車票,且領著80歲老母、攜三子侯車的旅客徐純合發生爭端,李以徐擾亂火車站檢票口秩序為由,先用警棍毆打,然後開槍擊斃。據中央電視台提供的火車站監控錄像:警乘之間,矛盾升級源於李用警棍毆打徐。筆者認為:李是人為的激化了這起本不是矛盾的矛盾。警察李樂斌犯殺人罪無疑。可是,中央電視台居然以火車站警察打死旅客的開槍行為系正常執行公務為題發聲,企圖用與論掩埋罪惡。

筆者不探討徐被警察槍殺後哈爾濱鐵路公安局為什麼要給死者母親20萬養老金堵嘴?!也不深究李到底為誰買投名狀?!僅就中央電視台製造「吏替官殺民無罪」的動靜,發表一孔之見。

筆者認為,本案決不簡單。中央電視台是文化部門;警察槍殺乘客,則是刑事案件。即便是按中共的假法治走程序,李開槍殺人案的調查,都不能由電視台取代司法介入,而是由檢察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取證,給出結論後,電視台被允許,才可以介入。但中央電視台居然搶在法律調查程序之前,於李開槍殺害乘客的第三天,便匆忙以警察開槍殺人系正常執行公務為題,對替政府殺老百姓的李案作出了(吹捧英雄似的)無罪新聞聯播。

中央電視台自己說:新聞聯播的證據,來自安慶候車站監控錄像。那麼,這裡便引出了一個須要審視的法律問題:按證據要求,李樂斌殺人案,在檢察院未啟動偵查程序之前,電視台與殺人者有厲害關係的單位(哈爾濱鐵路公安局)都沒有權力,去啟動監控錄像。動了,就是罪!動了,就意味著李樂斌開槍殺乘客案件的原始錄像證據不存在了。那麼,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共若還有一點點執政為民的意思,不要說讓殺人者償命,難道不應當從法治的意義上,對擅自啟動安慶候車站監控錄像的所有參與人(包括電視台台前幕後的文化五毛),統統統以毀滅殺人證據入罪,被繩之以法嗎?!如果中共當真搞法制,筆者相信:不按規矩辦事的人決不敢如此肆無忌憚。揭底牌,假法治的假,是主子的仼性,才讓奴才無法無天!

那麼,究竟是誰、為什麼,讓御用媒體在警察開槍殺害老百姓問題上大造正常執行公務的聲勢呢?顯而易見:是中宣部。中宣部的推手是劉雲山、主子是江曾,為獨裁。

中共江澤民集團確實陰毒。李槍殺乘客如果能被正當防衛,對中共維穩、對慫恿警察今後繼續開槍殺害老百姓寓意深刻。如果李樂斌開槍殺人系正常履行職務的性質能夠被確定,從這一刻開始,今後的大陸警察,便可以隨心所欲的開槍殺人。只要警察不用槍爆頭中共官員,訪民、醉漢、和看著不順眼的隨便殺。這才是中共要殺人系正常執行公務的弦外音,中共要的暴政常態。其實,這也是中共江澤民集團利用警察為獨裁當死士的如意算盤。

中共靠暴力維權,拿御用新聞媒體(電視台)當法庭、用文化五毛編造的黨文化新聞稿件當法律、讓播音員當法官,用新聞聯播的欺人之談冒充法治,是抓唬老百姓不懂法的詭計。

 2、公安機關為打死雷洋的警察埋單

2016年5日7日,家住北京昌平區的大學畢業生雷洋被警察以涉嫌嫖娼毆打致死。據被害人雷洋家屬向北京檢察院控告稱:2016年5月7日,由於雷洋剛得一女,其親屬來京探望;雷洋要接的航班為23點30分到達,當晚21時左右,雷洋走出家門去機場迎接親屬,之後失聯;2016年5月8日凌晨一時,家屬接到昌平東小口派出所消息:雷洋因涉嫌嫖娼被警察帶往派出所途中因心臟病突發死亡。

據醫院證實:雷洋被送醫院時己經停止呼吸,時間為5月7日晚22點09分,說明:雷洋從家裡走出來到被警察打死,整個過程只用了一個小時。

據派出所放料:雷洋案發當晚,接到群眾舉報:昌平區霍營街道某小區一家足療店內存在賣淫嫖娼問題;雷洋是在警察蹲坑過程中被抓獲的。由於足療店所在地為雷洋家出入之必經,從整個案情分析,應當是警察亂抓無辜。據2016年6月1日北京檢察院消息,北京市昌平區檢察院完成對雷洋涉嫌嫖娼被民警採取強制約束措施後死亡線索的初步調查,認為:被害人雷洋親屬對警察的控告符合立案偵察條件。由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立案偵察;四分院己(依法)決定對昌平區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人進行立案偵察。然而案件進入7月以來,中共由江派負責管理的官網卻跳出以周小平為首的大批網絡五毛,以為勇士撐腰的姿態,替昌平區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人打氣。筆者認為:五毛此舉超乎尋常,表明:雷洋之死另有原因。

本案折騰到最後,被大事化小、化了。據報道:為保殺人的警察,北京公安掏腰包出了一大筆撫恤金買下了雷洋家人之口。

其實,在中共江澤民集團眼裡:公安這支隊伍中屬於他們自己的人就是公安局長;警察,不過是被利用來替他們維穩(以民治民)的一顆棋子。其所以被放縱、被袒護、被英雄、勇士,正是用這恩惠,讓警察替他們賣命。

在老百姓眼裡:惡警是魔鬼,這不錯,因為那是他們的選擇,其實,他們是最可憐的人。

看清江澤民的嘴臉,就不要再為江澤民集團作打手。

停止行惡,站到人民一邊,就是替天行道。

責任編輯: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