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取消貪官退休金 州議會通過 11月公投

【大紀元2017年0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綜合報導)週一(1月30日),紐約州參議院和眾議院一致通過法案:如果民選官員被法庭定罪,他們將面臨著減少或者取消退休金的懲罰。因為這項條款的修改涉及到要修改紐約州憲法,所以預計今年11月會進行投票表決。

根據州眾議院官方網站,兩院剛剛通過一項「道德改革」法案,包括對貪腐官員的退休金的罰沒以及對立法者們業外收入的控制。

法案提議修改紐約州憲法,允許州府減少或者取消那些利用職務之便犯罪而被判刑的公務員的退休金。

眾議院議長希斯提(Carl Heastie)說:「眾議院的大多數人相信,違背公眾信任而進行貪腐犯罪的政府公務員,應該為他們的行為承擔後果,包括被罰沒納稅人資助的養老金。」

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弗拉納根(John Flanagan)說:「這個法案將給投票人投票,讓他們有機會和我們一起反腐。」

這裡的公務員包括民選官員、州長直接任命的官員、城市的管理者、各機構領導、主要財政官員以及政策制定者。

早在2011年,紐約州制定了一個「公共誠信改革法」(Public Integrity Reform Act)。其中規定,在2011年11月13日以後加入養老金系統的公務員,如果被定罪,他們的養老金會被取消。但是這個日子之前加入的人會受到憲法保護,養老金不能被取消或者減少,除非修憲。

所以,週一通過的「道德改革」法案是對憲法新的修改。此動機起源於近年來發生的州眾議院議長蕭華(Sheldon Silver)和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斯卡洛(Dean Skelos)的貪腐案,兩人都是2011年以前加入養老系統。

若修憲成功,所有的公務員,只要以權謀私被定罪了,都面臨失去退休金的懲罰。但是付給無辜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的養老金,由法庭酌情判決。

在這個法案中,還對立法者的外部收入做了規定:業外收入在5,000美元以上者,都要到道德委員會處報備。◇

責任編輯:艾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