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關係

陸委會:台公務員大陸轉機須報准

【大紀元2017年03月16日訊】中華民國行政院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3月16日表示,「中國大陸機場」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的進入大陸地區,因此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在中國大陸轉機需先報准。

據中央社報導,邱垂正指出,移民署於國境管制第一線執法時,對於公務員經由中國大陸轉機是否屬兩岸條例第9條「進入大陸地區」有疑義,函請陸委會解釋。陸委會1月26日行文各機關,函示公務員經由中國大陸轉機事前須申請許可或報准。

他說,陸委會會同相關機關開會研商,確認中國大陸機場屬於兩岸條例第2條規定的大陸地區,以及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所稱中共控制地區的涵蓋範圍,因此公務員經由中國大陸機場轉機(入境轉機或過境轉機),須事先報准。他表示,一般十職等以下公務人員須在所屬機關報准,政務官,涉密人員、直轄市長、離退高階公務員等須經聯審會審查,報准許可部分的作業時間約一週。

邱垂正指出,陸委會的解釋函純粹就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條文適用疑義所做的法規解釋,並非新制定的管理規範,適用的主體也並未擴大,請外界不要過度解讀。

媒體報導,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單位曾估計,中共間諜在台約有5,000人,對台滲透嚴重。陸委會主委張小月14日表示,對岸隨時要刺探台灣機密、了解很多機密情資,怎麼確保情資、資訊安全,是政府的重要工作。她也表示,政府部門從沒公布過任何(共諜)相關數據,但台灣處境特殊,對岸虎視眈眈,有共諜存在是想當然爾的事,內部要做好管控機制。

責任編輯: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