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梁國雄立會搶文件被控藐視

梁國雄去年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桌上的文件,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即藐視立法會罪。(大紀元資料圖片)

【大紀元2017年05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周建鵬香港綜合報導)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去年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桌上的文件,事後馬紹祥報警。梁國雄表示,日前收到警方告票,他被控「藐視罪」,下月12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批評立法會議員因執行職務被控告是「荒天下之大謬」。

梁國雄昨日公開傳票,他被控去年11月15日,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引起擾亂,令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即藐視立法會罪。他須於下月12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這是首次有現任議員被控藐視立法會,控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梁國雄批評,立法會議員因執行職務被控告是「荒天下之大謬」,由警方提告不合理。他又強調自己「一點都不怕」,但擔心若民主派議員日後在會議上抗議,也會被檢控。

去年11月15日,立法會房屋及發展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上,多名議員就顧問公司「奧雅納」未經批准下,挪用政府有關橫洲發展的數據予新世界發展提出質詢。期間梁國雄不滿政府回應,走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座位,並搶去其桌上文件,隨即被主席麥美娟趕離會議室。馬紹祥兩日後報警。◇

責任編輯: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