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大火發生一周年,消防處聯同屋宇署、地政總署等部門,完成巡查全港885間迷你倉。截至6月11日已向當中764間有違規事項的迷你倉,發出4,917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要求作相應改善,但暫時僅239張獲遵辦。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消防安全)徐文良表示,過去幾個月多個部門多次與業界、商會會面,說明對迷你倉的安全要求,迷你倉營運者也即時推出相應的措施,包括提醒客人勿擺放危險品,及移走窗戶的圍板,同時也編印一些實務守則,加強員工的安全訓練,也在當眼的地方貼出逃生路線圖。

迷你倉不改善 消防短期內提檢控

徐文良表示,個別迷你倉負責人曾提出替代方案,只要替代方案符合安全考慮,處方會積極接納。例如消防處早前要求不同貯存區域之間的儲存倉,要相隔至少2.4米,業界提出以耐火效能物料作間隔的替代方案,經風險評估,可以減慢火勢蔓延30分鐘,達到消防安全水平,獲處方接受。

對於個別迷你倉營運者於限期前,沒採任何積極措施去改善或消除火警危險,徐文良預告短期內會提出檢控,但不肯透露涉及多少個案,只透露其中有53間迷你倉收到通知書後,基於商業決定結束營業。他補充,若營運者採取積極改善態度去消除火警危險,或已進行前期工作,處方會延長遵辦有關通知書的期限。

責任編輯: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