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吳立勝聯合國回來案結案陳詞 檢辯雙方針鋒相對

【大紀元2017年07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經過將近4週的審訊,中共全國政協委員、澳門地產富豪吳立勝涉嫌行賄前聯合國大會主席阿什(John Ashe)的案子,昨天(25日)結案陳詞。檢方指吳立勝通過行賄,精心選擇分階段實行的步驟,一步步施壓聯合國要員達成自己的目標,辯方則指吳立勝的所作所為公開、透明,他的行為完全不是賄賂,反而被貪婪的聯合國外交官給害苦了。

檢方律師率先陳詞,她說69歲的吳立勝用五年多的時間,行賄兩名聯合國大使百萬美元,以換取聯合國大會對他在澳門修建一個大型聯合國會議中心的支持,這是一個包含會議、會展、文化中心、聯合國大使俱樂部,以及豪華酒店、私人住宅樓、直升機場、購物中心、碼頭等,耗資數十億美元的填海造地大項目,而舉辦南南會議的會展中心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檢方指出,因為私人代表無法在聯合國提出決議,因此吳立勝收買多明尼加駐聯合國副大使羅倫佐(Francis Lorenzo),並通過他向阿什交付賄款,借其職權對聯合國施加影響,並通過在澳門建設豪華會議中心,成就他夢想的「亞洲日內瓦」傳奇,希望每年吸引上萬人到此消費。

辯方律師樸泰賢(Tai Hyun Park)借用聯合國工作隊報告的部分內容反駁說,沒有這樣一條規定,禁止這種公、私合作的機制,不許吳立勝出資協助聯合國及其大使興建數十億美元的設施,為發展中國家服務。

他說,事實上反而是前聯大主席阿什、與洛倫佐大使兩人,利用了吳立勝。稱吳立勝只是「向他被要求的每一個方向投錢」。

他把許多責任都推向了其他人。例如,檢方指澳門會議中心這一項目是吳立勝所提出,樸泰賢卻說,該項目是曹大曉(Daxiao Cao音譯,英文名Forest)提出,在2009年3月曹大曉寫給洛倫佐的郵件中,確認「老闆」吳立勝設立「南南新聞」媒體的四個會談要點時,就已表示「向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建議一個正式項目,在中國正式建立『南南合作』的文化中心」。

樸泰賢指,曹大曉要在深圳建設類似大學城那樣的「文化中心」,這種小項目不需要聯合國批文,吳立勝要在澳門建設龐大的聯合國會議中心,兩人分歧很大。他稱曹大曉與妻子王薇,王薇與其發生婚外情的洛倫佐,這些人合起來騙了吳立勝。

雙方的結案陳詞進行了將近六個小時,辯方將於今日繼續結辯,之後陪審團將閉門商議,投票決定對吳立勝的6項罪名是否成立,這些罪名包括行賄、共謀行賄、違反美國的「海外反腐敗法」、洗錢等。

該案的其他被告均已認罪,阿什去年6月在家中舉重健身時,突然發生意外死亡。◇

責任編輯:艾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