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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爾本市政廳放棄露宿禁令 利用現有法律管理流浪漢

【大紀元2017年09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宋清寧澳洲墨爾本綜合報導)因為不想捲入漫長的法律糾紛中,墨爾本市政廳放棄了禁止流浪漢在市中心露宿的禁令。但同時,墨爾本市長宣布將繼續加強街道巡邏和警方監管,以解決無家可歸者帶來的一系列問題。

週二(26日),市長多爾(Robert Doyle)透露,市政廳得到法律建議,露宿禁令可能違反維州《人權憲章》(Charter of Human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為了不捲入曠日持久且耗資巨大的法律程序,市政廳決定放棄推出禁令,而是依靠現有法規來幫助移除一些流浪漢的露營物品。

如果床墊或帳篷無人看管,或影響到公眾享受或使用公共區域,或堵住了建築物的入口,那麼市政廳的工作人員就可以沒收這些物品。

但如果無家可歸者在白天離開時把行李收拾好,那他們就沒有違反規定。

維州警察總長阿什頓(Graham Ashton)說,如果流浪漢涉嫌反社會行為或毒品犯罪,那麼警方可以提出控告,但露營本身不屬於犯罪行為。

他說:「現在,我們在更多的地點更頻繁地進行巡邏,以阻止臨時露營地繼續增多。」

「去年夏天,一些人來到市區,很多是外地人,試圖利用墨爾本的遊客高峰期來賺錢。我們如今正在更嚴厲地打擊這種行為。」

阿什頓說,警方也在嚴格監管無家可歸者的乞討行為。

「我們已經進行了一些逮捕行動,把肇事者帶上法庭,並與救世軍(Salvation Army)合作,確保如果這些人有經濟問題,他們能被納入救世軍的救助計劃。」

「但如果他們沒有貧窮問題,就是為了錢來這裡騷擾別人,那我們就會通過刑事司法程序來解決問題。」

維州住房事務代理廳長軒尼詩(Jill Hennessy)說,自一月份以來,160個無家可歸者已找到了永久性的居所。

墨爾本市政廳增派了4個監管人員,來管理露營熱點地區,其中一位之前有過無家可歸的經歷。

市長多爾說,市政廳每週都會清理掉500公斤的物品。

維州無家可歸者委員會(Council to Homeless Persons) 首席執行官史密斯(Jenny Smith)對市政廳放棄露宿禁令表示歡迎。

「這一舉措吸取了海外的教訓,懲罰性的法律對解決無家可歸問題沒有積極和實際的影響,而是會直接傷害到無家可歸者。」

責任編輯:李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