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萬象

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判刑6年

【大紀元2018年10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10月18日上午,大陸演員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涉職務侵占罪被判刑6年。此前,王寶強離婚案曾引發輿論風暴。

宋喆被控於2014年至2016年在王寶強(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任職期間,利用擔任總經理及王寶強經紀人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被告人修雨樂,採用虛報演出、廣告代言費的手段,侵占王寶強工作室演出、廣告代言等業務款共計人民幣232.5萬元。其中,修雨樂參與侵占167.5萬元。

宋喆被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單位財物;修雨樂則為宋喆提供幫助,構成宋喆的共犯。修雨樂也涉職務侵占罪被判刑3年。

2017年9月,宋喆等人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逮捕。

王寶強離婚案曾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宋喆被指涉入王寶強的婚姻。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寶強在微博上發聲明稱,因妻子馬蓉與自己的經紀人宋喆發生婚外不正當關係,宣布與馬蓉解除婚姻關係,解除宋喆的經紀人職務。

同年8月15日,王寶強到北京朝陽法院起訴馬蓉要求離婚。王寶強在訴狀中稱,宋喆存在隱藏、轉移王寶強夫妻共同財產,破壞家庭、傷害家人的惡劣行為,致使雙方感情徹底破裂。

陸媒曾引述接觸案件的知情人的話透露,王寶強自己開設的六家銀行帳戶,帳面餘額加在一起只剩十幾萬元,其它財產被轉移。該離婚案內幕非常複雜,其中會涉及刑事問題,包括有初步證據證明,有人在案件中侵占財產。

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寶強離婚案、馬蓉訴王寶強名譽權案宣判,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係。

王寶強訴馬蓉離婚案中,法院認定馬蓉與他人存在婚外不正當關係,違反夫妻忠實義務,夫妻感情破裂,判決解除婚姻關係,並對子女探望時間和方式進行了判定,判決婚生子由王寶強撫養,婚生女由馬蓉撫養。

而馬蓉名譽權案,法院認定王寶強不構成名譽侵權,一審判決駁回了馬蓉的訴訟請求。#

責任編輯:李沐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