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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廳官被指受賄濫權 其子曾獲火箭式提拔

山東廳官張建華今年8月落馬,他曾任山東省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煙台市委副書記等職。(大紀元合成)

【大紀元2018年11月06日訊】中共山東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前副主任委員、山東省委原政法委副書記張建華日前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並移送司法。張建華被指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方面利益,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罪等。其兒子曾因獲「火箭式」提拔而備受輿論詬病。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11月5日公布了上述對張建華的處分。通報指,張建華對抗審查;利用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人事方面利益;收受禮金;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特別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等。

現年64歲的張建華曾任煙台市委副祕書長,煙台市委常委、祕書長等職;2001年1月至2006年9月任煙台市委副書記,期間先後兼任市紀委書記、副市長;2006年9月轉任東營,先後任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2011年1月至2013年2月任山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此後任山東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18年2月退休。

值得關注的是,上述通報兩次提及張建華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方面利益。而2015年初,其兒子張宜霖的「火箭式」升任曾被曝光。

據報導,2008年7月研究生畢業後,26歲的張宜霖到張建華任市長的東營市工作,2009年9月就擔任共青團東營市墾利縣(現墾利區)委副書記(副科級);同年11月,再次升任共青團縣委書記,官至正科級。

也就是說,張宜霖碩士畢業不到17個月,就升至正科級。而普通公務員從科員晉升為正科級,一般至少需要5年以上時間。

2011年1月張建華調任山東省政法委後,同年7月張宜霖晉升副縣處級幹部,任濟寧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2012年11月,又出任棗莊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正縣處級)。

張宜霖僅用4年5個月的時間,就從科員升為正處級官員,令輿論譁然。按當局規定,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5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但張宜霖當時的工齡僅4年5個月。

2015年10月,張宜霖被免職,成為科員,此後辭職。今年8月,退休僅半年的張建華落馬。

此外,張建華還曾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列入追查名單。2004 年5月16日「追查國際」發出的通告指,張建華任中共煙台市市委副書記期間,在煙台市一會議上要求下屬「繼續堅決打擊法輪功」,並要求各單位「徹底轉化法輪功學員」。

通告指,時任煙台市市委書記焉榮竹和張建華等對所有被迫害致死的煙台市法輪功學員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截至2004年5月15日,被迫害致死的該市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7名。#

責任編輯:李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