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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雨堂主:隱藏在人們心中的道德律(一)

【大紀元2018年12月27日訊】近幾十年,「以法治國」似乎成了大陸的老生常談,城管、警察在野蠻執法的同時,總是理直氣壯地將「以法治國」掛在嘴上。殊不知即便在立法權獨立的民主國家,若將正式的成文法用來當作專對付民眾的利器,也已走向「以法治國」的反面——事實上已構成對「法」的踐踏。「以法治國」的兩層真實含義,在大陸一直是被掩蔽的。其一,「以法治國」首先指的是以「法」治理政府,一個沒有「法」約束的政府,道德底線也同步喪失。這比一個黑社會組織更可怕,因為一個黑社會組織內部,也有自己的遊戲規則。其二是「以法治國」的「法」,並非僅指立法機構正式頒佈的成文法,更大程度上指的是隱藏在人們心中的道德律。隱藏在人們心中的道德律,是指人類自然生成的道德律,也即沒有正式成文的法律。這在古代希臘、古羅馬時代直至中世記晚期,又稱神的「自然法」。

隱藏在人們心中的自然道德律究竟有何重要意義?許多人都熟悉康得的一句至理名言,康德說:「有兩件事,每當想起,即令我們心存敬畏。其一是人們夜晚抬頭即可仰望的浩瀚星空;其二是隱藏在人們心中的道德律」。浩瀚的星空指的是無數宇宙天體的形成、分佈及其運行規律。以離我們最近的星空而言,僅太陽系就有1顆恒星及包括地球在內的9大行星組成,這些行星自轉的同時又各按自己的規道圍繞太陽運轉,同時自身又被衛星環繞運轉;太陽系的直徑為4光年,太陽系所在的銀河系,直徑達約10萬光年,銀河系內運轉著的天體為2,000億個,而銀河系在宇宙空間又僅占30萬分之一……。究竟是怎樣一種神奇的律令,掌控著無數天體的運行?然而在康得看來,還有一種足以與天體運行規律等量齊觀的律令,同樣令人深感敬畏,這就是隱藏在人們心中的道德律。大陸炎黃子孫們從高層到底層,似乎都將「仰望星空」視為文化人高雅的時尚用語,卻無視人們心中的這個自然的道德律。

許多人都熟知網上廣為流傳的一件事,可惜很少有人發現,正是這件事揭示了「隱藏在人心中的道德律」,對於人類社會具有何等重要意義。1991年,原在東德任柏林牆守衛的士兵英格‧亨里奇,在柏林牆倒塌後被送上被告席,最終被判刑入獄。悉知此事的人不少,但不見得都明白,這正是隱藏在人心中的道德律壓倒成文法的結果。事件起因發生在1989年的一個夜晚,20歲的東德青年克里斯與朋友高定約好,準備偷越柏林牆奔向自由。

士兵亨里奇發現立即舉槍射擊,子彈擊中克里斯的胸部,倒在血泊中的克里斯很快失去生命。高定在翻牆的刹那間,腳踝也被子彈擊中,幸好就勢摔倒在柏林牆的西側,得以保住生命。

亨里奇沒想到的是,僅僅9個月後柏林牆被推倒,最終東德乃至東歐的社會主義一群大廈也隨之轟然倒塌,自己也被送上法庭的被告席。法庭上,亨里奇的辯護律師稱,亨里奇執行的是上級命令,依據是東德法律。按照東德的成文法,企圖翻越柏林牆的年輕人克里斯與高定犯有「叛逃」罪。作為士兵亨里奇恪盡職守,忠於社會主義的祖國——東德,打死有罪的「叛逃」者。所以律師認為亨里奇有功無罪。

但律師的辯詞被法官當場駁回。法官指出:「亨里奇知道這些追求自由、唾棄東德的青年是無辜的。一個人無辜而殺他,這就是有罪」。

請注意!法官指陳的「明知一個人無辜而殺他,這就是有罪」,這就是人們心中自然的道德律。東德的成文法,違背了這個自然的道德律,士兵亨里奇也違背了這個自然的道德律。因為克利斯作為一個人,他有追求自由與光明的權利,他的生命具有不許剝奪的權利。

這個權利是自然賦予的、不證自明的,任何人都不得奪取。法官接著又指出:「作為士兵,不執行上級命令不行,但槍未能射准卻是無罪的。亨里奇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完全可以把槍口抬高1釐米,這才是作為人起碼應盡的責任。既然你已奪取克里斯追求自由的權利,奪取他生命的權利,你的犯罪事實也無可推脫。」

亨里奇最終被判有罪,隱藏在人們心中的道德律戰勝了成文法,這也證實了自然的道德律所起的作用。如果人心喪失了應有的自然道德律,那麼克里斯、高定,以及許多追求光明與自由,拒絕歌頌、拒絕鼓掌、拒絕充當告密者的東德青年,就成了「背叛祖國」的罪犯,就是十惡不赦的「反革命分子」,而打死他們的那些兇手如亨里奇之流,卻成了受尊敬的英雄、有功的戰士。大而言之,如果這個世界喪失了應有的自然道德律,東歐包括東德在內的無數民眾,至今依然只能在黑暗與災難中求生存。

「隱藏在人們心中的道德律」在古希臘時期被稱「自然法」,因此拙文內,會將「隱藏在心中的道德」與「自然法」、「自然的道德律」交替混用,以示與「成文」的對應。上世記無論是東德、蘇聯抑或柏林牆倒塌前的東歐各國,奉行的是一元化的極權主義統治,雖有嚴苛的成文法,但法律的頒佈與實施,完全出於維護統治者利益的需要,「自然法」或「隱藏在人心中的道德律」在極大程度上已遭極權主義者的剔除。上世記傑出的思想家以賽亞‧伯林,在談到蘇聯及其獨裁者斯大林時指出:

在一個有著嚴刑酷律的社會,比如有一條法律

——規定所有人在下午3點半鐘都要頭頂地面倒立著

——儘管荒妙絕倫,但為了保存性命,所有人都只能服從。而對斯大林而言,這還遠遠不夠。斯大林更進一步,他要把他的臣民揉成麵團,然後捏成他所需要的形狀……斯大林所需要的法律是,不管你服從不服從,你都會被處罰,總之你沒有安全保障。違法或守法都被懲處(其實那樣的法律並不存在),沒有什麼東西能挽救你。……(《伯林談話錄》譯林出版社2002版)

這就是一個徹底不受自然道德律約束的法律——斯大林的任何一句話,就是至高無上的法。儘管「自然法」或「隱藏在人們心中的道德律」,絕非少數瘋子或惡魔想刪除就能刪除的。這正如宇宙天體的運行法則,沒人可以改變的道理一樣。然而我們又必須看到,當一個社會的多數人開始喪失「隱藏於心中的道德律」的時候,這個社會的結局大概也無法令人樂觀。知道「反右運動」前大陸對知識份子的一次大清洗嗎?那是1954年,著名文藝理論家胡風,並未犯下如東德青年克里斯與高定那樣的「叛逃」罪,僅僅因文藝思想為毛澤東所不容,1954年起遭猛烈批判,並未經司法程式而被捕入獄。涉案受牽連的「胡風反革命集團」成員達2,000餘人,其中92人被逮捕。次年5月中國文聯與中國作協聯合召開大會,向「胡風集團」發起更瘋狂攻擊。

大批文學家、藝術家及科學家們,他們明知胡風無罪,但因他們心中的「自然道德律」已經泯滅,也紛紛加入對胡風批判,以表明自己對毛澤東的忠誠。最令人難以理諭的是,與胡風早有20餘年交情的老朋友夏衍,也露出趨炎附勢、落井下石的不光彩的一面。甚至連梅蘭芳、程硯秋、歐陽矛倩、田漢、曹禺、林巧稚、茅以升、巴金、葉聖陶、冰心、馬思聰、豐子愷……等原本道德人品口碑很好的長者,也投入對胡風的口誅筆伐。這次大陸文化界「自然道德律」的集體喪失,成了3年後「反右」運動的預演。

正是一個社會的多數人,喪失了「隱藏在心中的道德律」,才在批判胡風運動中形成牆倒眾人推的可悲局面。我絕不信梅蘭芳、程硯秋、林巧稚等許多德高望重的謙謙君子,對胡風的文藝思想會有刻骨仇恨。但他們若拒絕參與批判胡風,就將由「同情胡風」轉而升級為「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成員。中共的恐嚇是成功的:人們要想「保存自己」,就必須放棄「與他人共存」的自然道德律,17世記胡果‧格老秀斯所論述的人的自然本性也就因此分裂。大陸文化界人士,只能借此明確向中共表示:我向你屈服。這是一種變相的賣身為奴。

又9年後爆發的「文化大革命」中,那些曾經聲色俱厲抨擊胡風「罪行」的文化界精英們,幾乎無一倖免地被打成「牛鬼蛇神」任人踐踏。他們中大多數人的處境,遠比胡風更慘。「既有今日,何必當初」的內心懺悔,也許成了他們不約而同的選擇。他們中的相當一部分人在文革前期,即因無法忍受巨大壓力與淩辱而自殺。由此也從另一側面顯示,唯有「隱藏在人們心中的道德律」,才是永恆的!

責任編輯: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