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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禁報導主教審判結果 澳媒體人恐獲刑

2019年2月26日,樞機主教佩爾(George Pell)離開位於墨爾本的維州中級法院。(CON CHRONIS/AFP/Getty Images)

【大紀元2019年04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宋清寧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由於違反法庭禁令,於去年底報導樞機主教佩爾(George Pell)性侵兒童罪成立的消息,澳洲數十位大型媒體的編輯和記者可能因為藐視法庭罪面臨牢獄之災。

維州檢察長賈德(Kerri Judd)向最高法院申請判36個組織和個人有罪,對其進行判刑或罰款。

維州中級法庭的陪審團於去年12月裁定,佩爾於1996年在聖帕特里克大教堂(St. Patrick’s Cathedral)性侵兩名男孩的罪名成立。

當時,由於他還面臨其它指控,法庭為了確保這一案件的結果不會影響後續審判的公正性,禁止澳洲媒體報導審判結果。

然而,澳洲的多家大型媒體還是進行了隱晦的報導,但沒有提及佩爾的名字。另外,數家國際媒體當時也報導了審判結果。

今年2月,第二樁案件的原告撤銷了指控,因此法官基德(Peter Kidd)解除了報導禁令。

在遞交給最高法院的文件中,維州公訴廳指控違反禁令的媒體組織和個人損害並妨礙了「起訴佩爾的正當的司法程序」,「幫助和慫恿了海外媒體對法庭禁令的蔑視」。

最高法院將於4月15日舉行相關聽證會。

責任編輯:李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