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雲南勞教所的罪惡 抹不掉的「烙印」(下)

中共勞教所慣用的一種酷刑手段:毆打(明慧網)

【大紀元2019年04月29日訊】「過去我一天不打人,手就癢癢。有一次我追著一個勞教人員打,竹竿打斷了,用扁擔打,扁擔打斷了,我就拿了一把鐮刀要砍他。如果不是別人攔著,我真把他砍了。」雲南勞教所一個朱姓警察如是說。

勞教所被中共稱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最高行政處罰機關,因為是「行政處罰」,所以不受任何法律的約束。勞教所也就成了中共江澤民集團用來任意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場所。

中共的勞教制度於2013年11月16日解體,雖然已經成為了歷史,但是勞教所犯下的罪惡,在民眾身心上留下的傷痕烙印,卻永遠抹不去。

在勞教所裡,警察被稱為「政府」,聽警察的話就是聽「政府」的話,對抗警察就是對抗「政府」,這是勞教所脅迫勞教人員接受任何屈辱與刑懲的手段,因而勞教所的罪惡反映的是中共政府的罪惡。

以下揭露的是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和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罪行。

接上文:雲南勞教所的罪惡 抹不掉的「烙印」(上)

精神摧殘

中共江氏集團不但從「肉體上消滅」法輪功學員,還剝奪他們的信仰權利。勞教所採用非常殘酷的手段,妄圖通過強行洗腦來改變他們的思想,逼迫他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接受中共「假、惡、鬥」的歪理邪說。

勞教所為了建立對法輪功學員所謂「轉化」(放棄修煉)的政績,對他們強行「洗腦」,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利用包夾(專門監管法輪功學員的刑事犯人)對他們進行圍攻、打罵、捆綁、掌嘴巴、精神折磨、墮胎、連續幾天不准睡覺、野蠻灌食、關禁閉、「關小號」、坐小板凳(每天讓坐十多個小時,坐上幾十天,屁股坐爛也不讓起來)。

中共酷刑演示:坐小板凳。(明慧網)

勞教所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各種體罰,如:站軍姿、太陽曝曬、開飛機、金雞獨立站樁、學青蛙跳、做下蹲運動、面牆站、跑步、不讓上廁所、不准用水、不准洗澡、不給飯吃、不准換洗衣物、不准購買衛生用品等。

同時,勞教所還搞「連坐」:如果法輪功學員受處罰,其包夾或全監室的人也跟著一樣被處罰或加期,讓她們把不滿和怒火發到法輪功學員身上。

此外,勞教所還強迫法輪功學員幹奴活,每天十五六個小時,甚至達到20個小時;脅迫他們的家人與他們鬧離婚、讓他們家中的老人以死相威脅,逼他們「轉化」等;不讓家人接見;24小時由「包夾」看守,不准法輪功學員與別人交談、限制人身自由、扣押信件、隨意延長勞教期等等。

中共酷刑演示:「開飛機」。(明慧網)

被折磨了五個晝夜

蘇昆,男,當年44歲,昆明法輪功學員、雲南省國防技術學院電腦教師。在他被非法關押在省第二勞教所期間,2006年3月4日晚10點左右,大隊長普順元和羅仲武等警察把蘇昆叫出去,讓兩名勞教人員拉上柴火前往距三大隊幾百米處的「陳家大墳」,讓蘇昆在墳墓前保持站立姿勢,並命令兩名勞教人員監督他,不准其打瞌睡,惡作劇地說,要他把死人喊醒才可休息。

就這樣,蘇昆在寒風中被罰站到天亮。第二天早上,他又被拖到秧田裡,被泡在水中繼續遭受折磨。晚上,勞教人員又把他拖到墳前罰站,還裝鬼嚇唬他,動手猛擊他的後腦和前胸十多分鐘,折磨了他整個晚上。

第三天,他們繼續將蘇昆拖到秧田裡泡在水中。蘇昆被他們這樣折磨了整整五個晝夜。

用拖把布捂嘴、圍毆

楊鸞英,女,60多歲,法輪功學員、建水縣醫院退休職工。2002年8月,她被非法關進省女子勞教所,因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被包夾按在地上用骯髒的拖把布捂嘴,並被拳打腳踢、遭圍毆,全身多處被打傷。

酷刑演示:用拖把布捂嘴。(明慧網)

被奴役

郭宏雲,男,當時30多歲,昆明安寧市法輪功學員。2004年,他被綁架並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一大隊裡。由於不「轉化」,他不可以睡覺,同時被多人毆打;在他還只穿著內衣褲時,就被從床上拖起來,強制去做奴工。

強行洗腦

江玉留,男,33歲,法輪功學員、昆明市第二職業中專教師。2004年7月,他被綁架後直接送進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勞教,先後遭到不讓睡覺、強行洗腦、不讓親屬見面等迫害。

酷刑虐待

警察把勞教人員當作牛馬牲口一樣對待,使他們沒有人的尊嚴,沒有人的基本權利。對抗警察的人,輕者遭腳踢手打,重者被捆綁(稱扎「雞翹膀」)、關禁閉等。

遭毒打

王玉蘭,60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2002年被關進昆明大板橋女子勞教所(省女子勞教所)一大隊。因為煉功,王玉蘭經常被警察指使、縱容勞教人員毒打,身上常常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

2003年黃曆新年前,因王玉蘭和一位法輪功學員一起回到住處,被大隊長李瑛看見了。隨後李瑛叫來指導員何芝秀、獄警楊鳳仙、魯靜文、馬某和吸毒人員等,她們圍攻王玉蘭和那位法輪功學員。

幾個人對王玉蘭拳打腳踢差不多一小時,之後把她拖到監室推倒在地上,又把那位法輪功學員拖到外面辦公室裡,她的一條新褲子被拖破了幾個洞。她被強迫幹最髒、最累的活。

被毆打致胸骨突出、腳趾骨折

法輪功學員張良,57歲,昆明鋼鐵總公司龍山礦區職工,先後兩次被非法勞教,被警察、勞教人員毆打致胸骨突出、腳趾骨折。

2005年,他剛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四大隊時,單位保衛科人員和勞教所警察,每天輪番地找他談話,整整一個星期,逼他從早到晚看誣衊法輪功的光碟。晚上,勞教所警戒科副科長石懷林還來看守他,不給他喝水,不讓他上廁所,直到晚上睡覺的時間,才讓他回去睡覺。

到勞教所七八個月時,有一次張良正在煉功,一個「包夾」,19歲的小伙子一腳跺在他的胸脯上,當時他的鎖骨就給跺斷了(經醫院拍X片證實),以致胸骨畸形隆起。

2006年冬天,非常冷,張良有一次在煉功,一個警察和一個包夾想把他抬起來丟到旁邊的水池裡,可是那個警察個子小,抬不動,倒把自己的手磕在水池邊,手背磕破了。那個警察就嫁禍於張良,說是他襲警造成的,為此張良被加期一個月。

2007年,有一次,張良在玉米地裡煉功,一個警察衝過來,對他一掌打過來,他掉進一個1.5米深的地溝裡,當場他的左腳的中指就被打斷了(經醫院拍X片證實),腳背腫得很高。

被暴打 全口牙齒鬆動

昆明市晉寧縣古城鎮村法輪功學員李文波,男,43歲。2005年2月,他在向民眾講真相時被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了3年。

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他先後輾轉到四大隊、三大隊、一大隊遭迫害,導致雙眼視力下降,牙齒被打掉六顆,左腿留下20公分左右大小的傷疤。

李文波剛到勞教所四大隊時,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警察及包夾每天早上、中午、晚上集合點名時,就將他從屋子裡強行拖到「四合院」,當眾掐他的脖子、打嘴巴、蒙嘴,把他按翻在地,對他又踢又踩,還把他的雙腳抬起來,將其頭往下壓,以此酷刑來折磨他。在食堂吃飯時,他經常被打得滿口是鮮血。

酷刑示意圖:拳打腳踢。(明慧網)

2005年9月上旬,李文波被毆打,右腳被踩傷後紅腫發炎,高燒40.5度,白細胞高達27,000,被送到醫院搶救,勞教所連夜通知其家人。當家人走後,包夾人員不准他煉功、不准睡覺,掐他的脖子,打嘴巴,把他從床上扯到地上折磨,這樣持續了一個星期。

2006年1月20日晚,李文波煉功時被「包夾」石懷林看見,石就夥同其他勞教人員對李文波進行毒打,之後又把他拖到「四合院」門口,一群警察又繼續對他拳打腳踢。李文波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和包夾就用封口膠將他的嘴封住,警察袁向軍在一旁用腳踢他。

2006年2月24日,勞教所警察和勞教人員又對李文波進行毒打辱罵,把他摔在地上,拽著他的兩隻手把他在附近的磚場地上拖,並把他塞進下水道裡。惡徒暴打他後,用草蓆蓋在他身上,並用腳踢他的身子和頭部;隨後又把他拖到泥水裡面,讓他全身泡濕,再把他拖到燒磚的窯洞裡用火烤。

李文波一次一次往外衝,都被獄警和惡徒們一次一次地攔截後丟進去。之後,惡徒用手推車把已不能動的李文波推到磚場曬磚的坯溝上,強制讓他坐「過山車」,然後用水把他全身沖濕,讓他在磚場的坯溝上吹北風。

2007年1月1日晚12點,李文波被石懷林及其他包夾犯人打得滿臉是鮮血,全口牙齒鬆動。同年8月7日,李文波被石懷林等人打掉三顆牙齒。

2008年4月1日,李文波被轉到一大隊遭受迫害。他還經常被拉到廁所裡暴打,作惡者把痰盂往他頭上扣。

野蠻灌食

法輪功學員葉保福,50多歲,雲南省林業醫院副院長。2002年,他因抗議勞教所阻止其女兒探視、阻礙通信等絕食、絕水四天,被單獨關押,「包夾」由二人加至五人,24小時監管他。

2003年底,因勞教期滿勞教所不釋放他,葉保福又開始絕食一個多月。絕食期間,勞教所指使監獄醫院院長對他強行灌食。在十多個警察圍觀下,三大隊副大隊長普順元指使十名吸毒人員按住他的四肢、頭部對他強行灌食、強行輸液,致使其身體一夜之間極度衰弱、血壓升高、下肢關節紅腫,身心受到極大摧殘。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明慧網)

扎「雞翅膀」

扎「雞翅膀」:用細繩子從人的手纏到整個手臂、再朝後背拉向頭部捆綁住,最多不能超過15分鐘,時間一長可導致上肢缺血壞死殘廢。被捆扎者會大汗淋漓、全身極度痛苦難忍,有的出現虛脫症狀,時間長了可以引起上肢壞死。

2003年,勞教所三大隊的一個包夾組長陳某不願再包夾法輪功學員,認為是在幹壞事,管教隊長對他記恨在心。一天,管教隊長問他是不是和那位被包夾的法輪功學員在一起吃飯,他回答說:「這是你同意的啊!」管教隊長就說他頂撞幹部,於是就和聞訊而來的普順元副大隊長一起,把他按倒在地,給他扎上了「雞翅膀」,過後他雙手無力、麻木,很長時間才恢復過來。

在勞教所被扎「雞翅膀」致殘的勞教人員不在少數。

造假、撈錢

對外,勞教所裡的每個大隊都掛有某某學校的名稱;對內,勞教所為了應付上級各種檢查,從上到下都在造假。

掃盲造假

每年地方政府都要到勞教所作掃盲驗收考試,雲南勞教所的每個大隊臨到考試時,就挑選初中生或者高中生代替考試,所以勞教所每年的掃盲驗收都達標。

應付上級檢查造假

每當上級單位要來勞教所檢查時,所裡的大隊就要做好安排:什麼人參加接待,怎麼樣回答問題等等,事先都準備好。

勞教所特別害怕法輪功學員講出勞教所的實情,就事先將法輪功學員鎖在房間裡,或者警察陪著法輪功學員去「散步」,直到檢查人員離去。

有一次,上級單位搞問卷調查,有一個人填了「吃不飽飯」,事後勞教所裡的警察在大會上追查,還讓每個人對筆跡。

上級要檢查時,勞教人員的生活就會大變樣,用的是一次性餐具,吃的是三菜一湯。

有一次上午要來人檢查,勞教所在頭天就做好了準備,中午的伙食是四菜(加了個鹹菜)一湯。下午,警察聽說檢查的人已走了,伙食馬上恢復了原樣:南瓜、白菜湯。

生活條件造假

每個大隊都有太陽能洗澡設施,有食品倉庫,裡面備有各種調料、各種鹹菜,都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而備用的。勞教人員一年四季,就連生病都是洗冷水澡。勞教所裡的蔬菜大部分都是自給自足,但是菜的品種很少,都是南瓜、白菜、茄子之類的,最多買點便宜的土豆。所以勞教人員吃一種菜,一吃就是一個月或者數月。

小賣部賣的是假貨

小賣部賣的貨大部分是通過不正常渠道而來的,一般是私人小作坊生產的,有假香菸、假牙膏、假肥皂、假糖果等,很多東西都是假的。

撈錢

勞教所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經濟指標,多拿獎金,用各種形式搞創收。

用錢買工:有的勞教人員不願勞動,大隊就讓其交錢,每個月交300元,(每天10元)照樣給其記工。

用錢買「官」:在勞教所裡只要當個什麼「官」,哪怕是個小組長,就可以不用勞動。尤其當個「統計員」(中隊裡做勞教人員的頭),或者監督崗,都可以出錢買。

攤派:大隊裡要增添什麼東西,如電視機、小推車、花盆、打掃衛生的用具等都是要勞教人員捐款,或者是誰能拿出全部款項就給誰當個什麼「官」。

剝削所得:在大隊裡搞副業本來是為了改善勞教人員生活,但是卻成了大隊創收的來源。勞教人員飼養的豬、羊、雞等牲畜被宰殺後除分給警察外,其餘的就賣給勞教人員,包括勞教人員種的所有蔬菜,收入都歸大隊。

給警察使用的食堂除了米和時鮮蔬菜自己購買外,其它的都是從勞教人員的食堂裡拿,並且做成加菜賣給勞教人員。

為警察幹私活:勞教人員幫助警察種地、蓋房、做家務、洗車、甚至幫警察做函授作業、寫論文,答考試卷、問答卷、競賽卷,寫年終總結、學習心得體會,甚至幫當書記的警察填寫年終黨員考評手冊等等。

以上揭露出的僅僅是勞教所罪惡的冰山一角,雖然勞教制度已經取消,但勞教制度所帶來的黑暗仍然在看守所、監獄甚至整個中國社會存在。

資料來源:明慧網 #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