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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逾放轉催收款期間 考慮縮短為3個月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月30日訊】財政部從嚴規定票券公司逾3個月未清償的逾期授信就必須列入催收款,財政部金融局副局長曾國烈表示,等到大環境較穩定後,銀行逾放轉入催收款的期間,也考慮由現行的6個月縮短為3個月。

  據自由電子新聞網報導,曾國烈指出,目前銀行業與票券業的逾放,都是在6個月後才轉入催收款,不過,根據財政部昨日發布的「票券金融公司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授信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草案,規定票券公司逾期授信超過3個月未清償就必須列入催收款,曾國烈說明,這項規定對票券公司的影響不大,因為票券公司只要進行墊款就會停止計息。

  曾國烈並且表示,從嚴規定金融業逾放轉列催收款的期限,除了可與國際接軌之外,也可以讓金融業的財務資訊更加透明化,這一直是財政部努力的方向。

  除了票券業之外,曾國烈表示,銀行方面未來也會慢慢朝這個方向進行,即比照票券業,將逾放轉列催收款的期間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不過,曾國烈認為,目前先讓票券業做「行前教育」,銀行的情況還不適合縮短逾放轉入催收款的時間。

  曾國烈說明,銀行業的情況與票券業不太相同,票券業授信只要是到期未還就會進行墊款,墊款後就停止計息,但銀行業逾放款還是要計息,必須轉為催收款之後才停止計息,因此,如果將銀行逾放轉催收款的時間縮短為3個月,對企業可能會造成負面影響,部分企業可能會受不了。

  因此,曾國烈強調,必須待整個大環境較穩定之後,才會將銀行逾放轉列催收款的期間,也由現行的6個月縮短為3個月,至於何種情況才算是「大環境較穩定」?曾國烈則未進一步說明。

──摘自《自由電子新聞網》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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